郑泰
1.郑泰(?—1663年)郑芝龙的堂侄,郑成功的堂兄,与郑成功同为郑氏十二世,并长期担任户官,管理财务及对外贸易。隆武帝曾封郑泰为建平侯。
当郑成功带兵出征时,郑泰经常留守根据地。例如:
1658年(明永历12年),郑成功举兵北伐,欲图江南,郑泰为户官,留守厦门。
1660年(永历14年),郑成功听说达素将攻打厦门,下令各镇官兵眷口搬住金门,命户官郑泰及其他将领保护。
1661年(永历15年),郑成功兴师攻台湾,户官郑泰居守金门。
1662年(永历16年,清康熙元年),郑成功开台湾府县。世子郑经居厦门,和乳母私通生子,郑成功大怒,要郑泰杀郑经和郑经的母亲董氏,郑泰并没有执行这道命令。同一年,郑成功去世,郑经嗣位。
1663年(永历17年),郑经怀疑郑泰和拥立郑成功的弟弟郑世袭继位的黄昭有所勾结,想要补杀郑泰。他先封郑泰为金厦总制,假意要把金门和厦门都交给郑泰。郑泰受封之后,接受邀宴到厦门晋见郑经,郑经趁机将郑泰囚禁起来。郑泰自缢身亡。
郑泰死后,弟弟郑鸣骏和儿子郑缵绪带著军舰500艘和兵将万余人投降清朝。
日本存银
郑泰在郑成功北伐失败之后,对郑氏事业失去信心,开始把资金汇到日本,以备万一,寄存在日本长崎唐通事办事处。(根据郭弘斌著的《台湾人的台湾史》,寄银总共307,032两3钱4分,亦即丁银3,070贯323匁4分。然而《闽海纪要》所记载的这个数据是40万。)这件事郑成功、郑经父子都不知道。一直到郑泰死后,郑经派人细查帐册才发现。
从1663年(明永历17年、清康熙2年、日宽文3年)开始,郑经向派协理刑官蔡政到日本,向日方要求归还这笔钱。但是郑泰的弟弟郑鸣骏也派人到日本要求归还,而且还持有存银勘合。日本受理双方诉讼后,表示仅以双方的提诉理由不能决定,要求双方提出充分证据。
此后,1664、1665、1666年,郑经和郑泰亲族都各派代表到长崎交涉。到1674年,日本决定将存银交给郑泰遗族。但是此时中国正发生三藩之乱,在北京的郑泰遗属被满人控制,行动并不能自主,想要再归属郑经,于是派人前往厦门拜会郑经,以存银勘合为条件请降,郑经答应。
1675年,郑经派员往日本拿回存银。原本的30万银,日本扣开支销,只发回26万。,其中有部分因为1663年的一场大火烧黑或烧镕成块。
这一项索回寄银的事件,前后12年,郑经方面派人交涉4次,郑泰遗族则有6次。
2.郑泰(149 — 189)三国时人,为官正直。因谏何进拒董卓入京未准而辞官。
简明历史传记 :
袁术置杨州刺史。高祖父众,众父兴,皆为名儒。少有少略。灵帝末,知天下将乱,阴交结豪杰。家富于财,有田四百顷,而食常不足,名闻山东。初,举孝廉,三府辟,公车征,皆不就。及大将军何进辅政,征用名士,以泰为尚书侍郎,迁待御史。进将诛阉官,欲召并州牧董卓为助,泰欲劝止,进不能用,乃弃官去。进寻见害,卓果作乱。卓以泰为将军,使统诸军讨击关东。后留拜议郎。卓既迁都长安,天下饥乱,士大夫多不得其命。泰与何颙、荀攸共谋杀卓。事泄,颙等被执,公业脱身自武关走,东归袁术。术上以为杨州刺史。未至官,道卒,年四十一。
简明演义传记:
汉侍御史。灵帝崩,泰随大将军何进立少帝。进谋诛宦官,欲引董卓进京,泰以卓豺狼也,引入京城,必食人劝止之。进不从,泰弃官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