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质押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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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质押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税务机关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纳税人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置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以抵缴税款及滞纳金。

纳税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包括现金以及其它除不动产以外的财产提供的质押;权利质押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等权利凭证提供的质押。对于实际价值波动很大的动产或权利凭证,经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机关确认,税务机关可以不接收其作为纳税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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