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财产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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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广泛适用于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责任方式,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返还不当得利(《民法通则》 第92 条)。比如,由于货币的特殊性,如果侵占或不当得利的对象是他人货币的,只能发生不当得利的返还,而不发生原物返还问题。二是不法侵占他人财产,应当返还原物(《 民法通则》 第117 条〕 ,因返还原物而提起的诉讼称为返还之诉。返还之诉的权利人是财产的所有人、合法占有人或使用人,责任人只能是非法占有人,前提是原物尚存。如果原物已经毁损灭失,只能发生赔偿损失或恢复原状的请求。值得注意的是,《 民法通则》 第61 条与《 合同法》 第58 条规定的“返还财产”既可能是不当得利返还,也可能是基于物权请求权的返还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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