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1987年,中共十三大提出,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共十七大,对基本路线做了补充:由原来的“富强、民主、文明”改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1987年,中共十三大提出,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共十七大,对基本路线做了补充:由原来的“富强、民主、文明”改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