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世告
潘世告:男,汉族,1930年10月生,江西萍乡市上栗县金山镇山口村人,195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参加工作,相当于初小文化。1941年至1949年在地主家煤井做工。1950年至1953年参加江西省宜春专区新园煤矿工作。1954年至1955年在本村大坡冲务农。1955年2月起为江西安源煤矿工人,1959年起任班长,1966年起任区长、党支部书记。“文化大革命”初期任安源煤矿工代会常委,江西省萍乡市革委会委员。1970年4月至1976年10月任江西省革委会副主任兼萍乡市革委会副主任(1972年3月起)、江西省总工会副主任(1973年9月起),中共江西省萍乡市委副书记(1971年6月起),曾任安源煤矿党委副书记。1976年10月至1983年1月在江西省萍乡矿务局黄冲矿工作。是中共第九届、十届中央委员(任职至“文化大革命”结束)。
潘世告,1930年10月出生于小学文化,1955年在安源煤矿参加工作,同年12月入党,先后在安源煤矿担任生产小组组长、班长、回采二区区长。
1968年当选为中共第九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并被本届代表大会选为中共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971年4月10日,他率中国工人代表团出访阿尔巴尼亚。1973年在党的十大上,他再次当选为十届中央委员。
潘世告在他担任两届中央委员期间,历任安源矿回采二区支部书记、矿党委第一副书记、萍乡市委第一副书记、江西省革命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兼江西省总工会第一副主席。1982年2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