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环境奖

简介为提高全民族环境意识,促进中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章程,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设立中华环境奖,该奖是中国环境保护的社会性奖励,评选的对象分布在各行各业、世界各地。评选的过程更是全面宣传环保、教育公众、向国际展示中国环保形象的过程。
成立了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上海东方卫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部委和单位组成的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对中华环境奖工作进行领导。该奖定位为中国环境保护领域最高的社会性奖励。中华环境奖评选办公室设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07年为支持中国环保事业,彰显企业在环保领域的社会责任,宝钢股份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捐赠5000万元,专门用于开展“中华环境奖”相关环保公益事业,以表彰为中国环保事业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同时,为表彰宝钢在环境保护中做出的优异成绩和对公益事业的支持,经“中华环境奖”组委会批准,特在奖项名称中冠以“宝钢”的名字。
特点一、社会性。“中华环境奖”是中国环境保护的社会性奖励。强调社会广泛参与,单位、个人、集体都可以推荐,也可以自荐。 获奖候选者的照片和事迹在报刊和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二、先进性。主要表彰为中国环境保护事业作出重大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集体。
三、广泛性。根据评选办法,中华环境奖的候选者不受国籍、地区、种族和宗教信仰的限制。只要符合条件的个人或集体,都可以通过填表自荐、别人推荐和单位推荐来参加评选。
四、经常性。中华环境奖是一个常设奖项,每年进行一次评选。
五、严肃性。在评选活动中,严格按《中华环境奖评选办法》规定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如果发现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在推荐材料中有严重失实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取消候选者的获奖资格;已经授奖的,撤消荣誉证书,追回颁发的奖金。
奖项设置中华宝钢环境奖围绕环境管理、城镇环境、企业环保、生态保护、环保宣传5个方面设立5个中华宝钢环境奖,获奖者不超过5名,每名获奖者奖励50万元人民币。围绕中华宝钢环境奖5个方面的奖项,每项另设立4名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每名获奖者奖励5万元人民币,获奖者不超过20名。[1]
历史回顾第一届
2002年1月10日,首届中华环境奖颁奖典礼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同志通过电话对首届中华环境奖颁奖和获奖者表示祝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光英、全国政协副主席赵南起等出席典礼,并为首届中华环境奖获奖者薄熙来、全国保护母亲河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提名奖获得者殷玉珍等13个集体和个人颁奖。中华环境奖组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各有关部委、社会各界代表约300人参加了颁奖典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主席克劳斯.托夫勒亦代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信祝贺。
第二届
2003年10月1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第二届中华环境奖颁奖典礼。全国人大蒋正华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张思卿副主席等领导出席了颁奖典礼。安徽省人大副主任季昆森、湖北省鄂州市市委书记马荣华和香港绿色力量荣获第二届中华环境奖;钱易等10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第二届中华环境奖提名奖。
第三届
经中华环境奖评选委员会对绿色东方——2005年中华环境奖即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参选者进行评选,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审查批准,中国神华神东煤炭分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史振华、孙永福等5个集体和个人荣获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吴显国等19个集体和个人获得了中华环境奖——2005年绿色东方奖。
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于2006年2月21日下午3:00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小礼堂举行“第三届中华环境奖颁奖典礼”。颁奖典礼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环保总局领导、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成员(即各部委领导)、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领导以及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代表、中华环境奖评选委员会专家、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理事、中华环境奖获奖者单位、环保系统、社会团体、环保志愿者、国外驻华机构的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等约500人参加。[2]
第四届
“第四届中华环境奖”2007年7月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颁奖典礼。为我国环保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19个地区、单位和个人分获中华宝钢环境奖和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的五类奖项。
“中华环境奖”的获得者为:城镇环境奖——杭州市,企业环保奖——北京水泥厂,生态保护奖——云南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环保宣教奖——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社会新闻部记者三组。
获得“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的是:环境管理类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烈荣、天津市环保局局长邢振纲、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宝鸡市人民政府;城镇环境类为上海市闵行区;企业环保类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生态保护类为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鲤鱼江村民许新邦、陕西朱鹮保护站副站长翟天庆、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环保宣教类为新华社记者顾瑞珍、澳门生态学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评论部《新闻纵横》节目组。[3]
第五届
中华环境奖2008年6日在北京举行了以“环保有我”为口号的第五届“中华宝钢环境奖”颁奖典礼。颁奖典礼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等领导为获得中华环境奖的山东省青岛市、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乔治·夏勒博士颁发了证书及奖杯。厦门市环保局、季耿善等来自全国的22个集体和个人获得了中华钢环境优秀奖。
第五届中华环境奖评选以“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在企业环保、城镇环境、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环保宣教等5个方面评选出25个获得中华环境奖和中华环境优秀奖的集体和个人。颁奖典礼通过“环保有我”的口号,强调了在环保事业中每一个社会个体参与的重要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