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馆职业道德准则
中国图书馆学会六届四次理事会2002年11月15日通过,本准则所言图书馆员,指所有从事图书馆和信息服务工作的人员。
1. 确立职业观念,履行社会职责。
2. 适应时代需求,勇于开拓创新。
3. 真诚服务读者,文明热情便捷。
4. 维护读者权益,保守读者秘密。
5. 尊重知识产权,促进信息传播。
6. 爱护文献资源,规范职业行为。
7. 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养。
8. 发扬团队精神,树立职业形象。
9. 实践馆际合作,推进资源共享。
10.拓展社会协作,共建社会文明。
中国图书馆学会六届四次理事会2002年11月15日通过,本准则所言图书馆员,指所有从事图书馆和信息服务工作的人员。
1. 确立职业观念,履行社会职责。
2. 适应时代需求,勇于开拓创新。
3. 真诚服务读者,文明热情便捷。
4. 维护读者权益,保守读者秘密。
5. 尊重知识产权,促进信息传播。
6. 爱护文献资源,规范职业行为。
7. 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养。
8. 发扬团队精神,树立职业形象。
9. 实践馆际合作,推进资源共享。
10.拓展社会协作,共建社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