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雄
资深律师。
本名华功知,曾用名华忠雄,1955年出生,湖北省通山县人。出生地在1950年以前属于湖北阳新县。1972年12月在通山县第五中学应征服兵役,先后在步兵第一团五连当步兵,在团电影组做放映员、广播员。1976年3月复员,先后在家务农,在通山县洪港中学、滩头小学教书,主持洪港公社文化站。1977年恢复大中专学校招生考试后考入湖北省咸宁地区农业学校农学专业。1980年3月分配到通山县法院工作。1980年12月出席湖北省第一次律师工作会议。1981年3月调通山县司法局牵头恢复通山县法律顾问处。1982年4月被批准为实习律师,1984年12月被授予律师资格。1986年兼任通山县司法局副局长,1988年辞副局长职。期间通过武汉大学主考的法律专业自学考试课程。1989年8月调咸宁地区供销学校,授该校及安徽财经学院湖北专业证班经济法、商业谈判、商业职业道德等课程,兼做律师业务。1992年1月调咸宁地区法律顾问处做专职律师。1995年8月与同事辞公职设立该地区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海舟律师事务所,任主任。1998年10月转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执业。2001年8月转科华律师事务所执业。2002年11月与同事合伙设立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2005年9月转武汉的湖北旗开律师事务所,任主任。
华中雄属于国内大陆律师业早期开路者之一,是早期律师队伍中少有的年轻人,是目前稀有的壮年老律师。
华中雄从事律师业的历程明显带有社会发展烙印,20世纪80年代前期以做刑事辩护为主,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前期以代理加工、贸易合同纠纷诉讼为主,90年代后期年以做企业法律顾问、代理借款合同、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为主,进入21世纪后,以做地产商法律顾问、中小实业投资咨询为主。
华中雄认为自己与现在大部分把提供法律服务作为谋生、致富手段的律师不一样,自己是党安排做律师的,律师是党安排自己为人民服务的岗位,必须坚持社会效益高于个人经济利益。简易咨询从不收费,虽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但很少拆散婚姻,从不支持家庭内部构讼,极力规劝来访人珍惜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