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力克斯·洛卜·德·维加·卡尔皮奥
费力克斯·洛卜·德·维加·卡尔皮奥(1562-1635)是西班牙民族戏剧的主要代表。他出身于马德里一个没落贵族家庭,曾在许多贵族手下供职,参加过1588年“无敌舰队”对英战争,1614年接受教职,成为僧侣。他写过各种体裁的作品,主要成就是戏剧。据说他写了1800多部剧本,现在还留下400多部(其中有些作品是否为维加所写,尚有争论),另有宗教剧四十多部。
维加在论文《当代写作喜剧的新艺术》(1609)里,主张戏剧创作应该以满足当代观众的要求为准则,不必拘泥于古代的陈规。他说自己创作时要用三重锁把一切规则锁住,并把普劳图斯和泰伦斯抛出书房。他谈到戏剧应该逼真地反映现实,可以“和自然一样”,悲剧和喜剧因素应掺杂在一起。他主张写三幕剧,而且特别重视情节安排的技巧。这些看法实际上也就是西班牙民族戏剧基本原则的总结。
维加取材极为广泛。其作品表现了人文主义思想,也受到贵族意识和宗教意识的影响。从内容来看,他的剧本主要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写爱情和家庭问题,其中一大部分被称为“斗篷加剑”的喜剧,因为主人公多半是以斗篷与剑为服饰的贵族。维加把爱情看作一种可以冲破封建道德和等级偏见的力量,他歌颂青年追求爱情自由的斗争,如《园丁之犬》(1618)、《带罐的姑娘》(1627),有些剧本还描述了人民怎样为维护自己的爱情与权利而向专横的贵族展开斗争,如《最好的法官是国王》(1620-1622)。但是也有些“斗篷加剑”的喜剧只写贵族家庭纠纷和维护贵族荣誉的题材,局限较大。第二类剧本是谈社会政治问题的,主要取材于民族历史和民间传说。这类剧本揭露了暴君的罪恶,塑造了一些理想君主的形象,如《塞维利亚之星》(1623)。有些则直接描写西班牙农民对封建主的反抗。
《羊泉村》(1609-1613)是维加最成功的作品之一,描叙1476年羊泉村人民反抗领主的史实。剧中写卡拉特拉瓦骑士团队长费尔南·戈麦斯在驻地羊泉村企图污辱当地村长的女儿劳伦夏,劳伦夏被青年农民弗隆多索救出。随后费尔南又破坏这对青年的婚礼,劫走新娘,要把弗隆多索绞死。劳伦夏逃回村中,呼吁乡亲起来抗暴。全村人民起义,攻占城堡,杀死了费尔南。事后,国王赦免全村人民,把羊泉村收归自己管辖。
剧本揭露了封建主的专横暴虐,歌颂农民为维护自己的荣誉和自由而进行的正义斗争。剧中的农民集体的形象最为动人,他们的反抗情绪随事态的发展而增长,法官严刑拷打他们,全村三百多人众口一词说杀死队长的是“羊泉村”,连十岁的小孩也这样坚强。女主人公劳伦夏的形象也很生动,她从一个聪明倔强的姑娘成长为英雄。剧本最后也反映了维加对专制王权的看法,以为人民和国王的利益可以一致,共同反对封建主。
维加的剧本都是三幕诗剧,场次很多,场景经常变换,剧情进展很快,悲剧因素和喜剧因素交织在一起。维加善于安排富于戏剧性的场面,情节引人入胜,结局往往出人意外,偶然的因素在情节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维加剧本中人物众多,描写真实生动,但是性格刻画不够深刻。
维加的剧本在当时享有极高的声誉,剧场几乎天天上演他的戏。塞万提斯称他是“自然的奇迹”。他的创作奠定了西班牙民族戏剧的基础,形成一个戏剧流派,并影响到十七、十八世纪欧洲其他国家的戏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