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烟厂有限公司
中孚烟厂有限公司于民国34年(1945年)11月由沈祥夫、陈中益等人接盘原中美烟草有限公司后设立,厂址在丹徒路405号。
该厂初创时,仅有卷烟机6台,其中2台已破损,又因资金不足,为早日投产出售卷烟机1台。投产后第一批产品为元宝牌卷烟,因受美国卷烟大量倾销的影响,产品销路不佳,资金周转困难,只得借用高利贷填补。尔后该厂又生产红三星牌卷烟,在上海等地畅销,资本积累达5000万元。民国35年起,该厂开两班生产,尚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是年下半年起委托东映、德昌和新华3家烟厂代卷,日产卷烟达150箱左右,产品仍供不应求,遂租赁、购买土地,扩建厂房,并增添卷烟机9台,日产卷烟达200箱,时有职工1000余人。民国35年该厂在山西北路576弄9号创设板箱作坊,次年建立印刷所。
自红三星牌卷烟在市场畅销后,该厂一面在安徽凤阳、河南许昌等主要产烟地设立烟叶采购点,派员常驻采办烟叶,在其他烟叶产区亦派出流动人员采购;一面在杭州、汉口两市设立销售机构,在宁波、无锡、镇江等地设立经销处。民国35年和民国36年该厂年产量分别为28338箱和56304箱,占当时民族烟厂产量第6位。
上海解放初期,1950年因受“二六”轰炸影响,该厂曾疏散职工,一度关闭,1951年复工。是年生产卷烟13514箱,销售卷烟12792箱,盈利2.74万元。1952~1954年该厂年产量分别为11836.77箱、24370.35箱和22440.19箱,1953年和1954年共计盈利23.51万元。
1954年6月,中共上海市提篮桥区委增产节约委员会工作组进驻该厂。1955年4月该厂申请公私合营,8月组成公私合营筹备委员会,10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该厂公私合营。经清产定股,资本总额为5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9.9万元。
该厂公私合营后,厂长室下设制丝、卷烟、包装3个生产车间;生产、供销、人事、财务、总务5个职能科室。全厂占地0.243亩,厂房建筑面积3638平方米,职工630人(其中青年占14%,中年占54%,老年占32%)。主要生产设备有卷烟机14台(其中美式改装卷烟机5台,新中国式9台),切丝机12台,蒸叶机1台,轧梗机3台。主要生产红三星牌和红士牌卷烟。1955年全年卷烟产量21226箱,代外加工兰州水烟20160公斤,总产值484.2万元,其中卷烟产值478.6万元。
1956年7月,该厂合并于国营上海卷烟五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