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殉制度
人殉的野蛮习俗在商代曾达到顶峰。春秋时期,奴隶制走向崩溃,人殉的做法越来越受到抨击,人殉现象逐渐减少,代之以泥木人形的制品殉葬。秦始皇死后,秦二世逼迫没有生子的宫女全部殉葬,而且将建造陵墓的工匠也封闭在墓内,被害者“计以万数”。秦的一系列暴政导致了秦王朝的覆灭,使得后来的统治者接受了一些政训。从汉朝到元朝,人殉制度基本上被废止了。
然而,明朝建立后,太祖朱元璋又恢复了人殉制。他的被封为秦王的次子死时,由他降旨准以二名王妃殉葬。朱元璋本人死时,更以四十六名妃嫔、宫女殉葬。成祖朱棣死时。以三十多名妃嫔、宫女殉葬。以后的仁宗朱高炽用五名,宣宗朱瞻基用十名。当时,新皇帝一上台,便为死去的老皇帝圈定殉葬的妃嫔、宫女。名单一经宣布,宫内的人首先要向殉葬者“道贺”,。殉葬者含悲忍痛群地梳妆打扮一番,接着在指定的殿阁中参加一次宴席,随后即被逼集体自缢。宣宗有个叫叫郭爱的妃子,很有文才,入宫不到一个月就被指定殉葬,死前,她万般愤懑地写下一首绝命词:“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则觉也。先吾亲而归兮,惭予之失孝也。心凄凄而不能已兮,是则可悼也!”这是对残酷的人殉制度的血泪控诉!
1464年(天顺八年),英宗朱祁镇临终前特召皇太子玉至榻前,下遗诏说:“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这样,最终废止了惨无人道的人殉制度。清朝虽然在入关前实行过人殉制,但入关统治全国后即予废除。所以,严格地说,明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实行人殉制度的朝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