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解除合同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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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解除合同,是指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而由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在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合同。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 当事人在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是可以解除合同。

(4)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

解除合同的权利,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⑴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⑵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的是主要债务。

⑶经另一方催告。

⑷迟延履行一方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⑸因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⑹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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