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绍禹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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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绍禹:王明(1904-1974),原名陈绍禹,在苏联化名为马维奇。安徽金寨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秋去苏联,入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26年冬随中山大学副校长米夫来华。1927年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秘书、《向导》编辑。大革命失败后又去苏联,在中山大学工作。其间他进行宗派组织活动,打击迫害反对他的中国同志。1929年4月从苏联回到上海,从事党的地下工作。1930年,他在“反对立三路线”、“反对调和路线”的旗号下,以一种比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更“左”的教条主义、宗派主义,反对六届三中全会以后的中共中央。当时他还写了《两条路线》(后改称《为中共更加布尔什维克化而斗争》)的小册子,提出了一个在新形势下的“左”倾政治纲领。1930年底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1931年1月,他在共产国际东方部部长米夫的支持下,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以他为首的“左”倾教条主义者取得了党中央的领导地位。他在政治上混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界限,把反资产阶级和反帝反封建并列;否认九一八事变后国内阶级关系的明显变化,把中间势力当成“最危险的敌人”;继续推行城市中心论,主张红军夺取中心城市以实现一省数省首先胜利而形成全国的胜利。在军事上,先是推行冒险主义,后又变为保守主义和逃跑主义。在组织上,实行宗派主义,对不同主张的人,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以他为首的“左”倾冒险主义在党内统治四年之久,给党和革命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1931年11月赴苏联莫斯科,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1935年出席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被选为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委员和书记处候补书记。会议期间,他和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其他成员一起,根据大会的精神讨论和起草了《中共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提出了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共同抗日的主张。1937年11月回到延安。同年12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十二月会议)上作报告,题为《如何继续全国抗战与争取抗战胜利呢?》,提出了右倾投降主义的主张。随后任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擅自发表含有原则性错误的意见、宣言、决议和文章。对国民党的反人民政策让步,不敢放手发动群众,不敢在日本占领区扩大抗日根据地,主张“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使在他影响下的地区的工作受到了损失。1938年9月至11月,中共中央召开了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批评了他的右倾投降主义错误,撤销了中共中央长江局。此后,曾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等职。1945年,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56年1月去苏联。9月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仍选他为中央委员。他长期拒绝中国共产党的批评和帮助,并一直滞留苏联。60年代到70年代他在苏联的庇护下写了许多文章,公开反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1974年3月病死于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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