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仲华
陈仲华 1929年1月生,山东平阴人,中共党员,初中文化,原湖北省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研究员,沙北省十堰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48年8月任天门县委组织部干部、渔薪区委副书记、书记;1952年9月后任省委组织部干事、科长、副处长,宜城县委副书记、书记、革委会主任;1975年8月任襄阳地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983年10月先后任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987年3月~1994年10月任市人大主任、党组书记。
陈仲华 1941年出生,浙江东阳人,主治医师,东阳市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书记。1963年毕业于浙江省卫生学校,1964年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以来,连续被评为东阳市最佳服务员,市优秀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1993年被评为金华市劳动模范;1994年被评为市十佳标兵;1995年被浙江省劳动模范全国卫生先进工作者。从医35年如一日,治疗病人数十万。及白求恩为榜样,坚持不懈地弘扬敬业、精业、勤业的奉献精杯。把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行为准则。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待病人如亲人,用高超的诊疗技术为病人谁拿按摩。把一片片真情献给每一个病人。其精心治疗使许多瘫厂的病人重新站起来,无不凝聚着其心血。是医院的领导,病人的救星,且拒腐倡廉,廉洁自律,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数百次地拒收红包,金额达数万元。多次放弃尤厚的工作条中,谢绝外国、外地、外单位的高薪聘请,不计俱得失,不为金钱动心。对工作高度负责,对业务精益求精,对病人满腔热忱。医术、医风、医德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