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成立于2002年5月,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直属局级事业单位。2004年11月16日经部领导批准重新调整修订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其主要职能为:
(一)拟定非政府和民间国际交流工作计划;承办非政府组织和民间机构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有关国际合作项目。
(二)参与拟定和实施境外就业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部级境外就业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联系国内外相关部门,开展境外就业市场的业务调研与开发。
(四)负责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境外就业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
(五)协助办理境外就业中介许可申报手续。
(六)负责开拓境外研修生等形式的职业技能交流渠道,负责对外研修生派遣和管理。
(七)组织策划和承办劳动保障领域国际性会议会务工作。
(八)开展与劳动社会保障业务有关的国际交流和人员培训。
(九)开展涉外劳动保障情况调研,开展涉外劳动保障事务咨询和服务。
(十)负责与国际交流服务工作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
(十一)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国际交流服务工作。
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业务:
境外就业管理与服务:参与境外就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定和实施;开展境外就业市场的调研和开发工作;负责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境外就业的统计工作,进行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申报材料的复核并颁发许可证; 境外就业相关培训及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等。
对外派遣研修生:负责开拓境外研修生等形式的职业技能交流渠道,负责有关交流活动的日常管理。负责对外研修生派遣交流工作。
涉外服务项目 :开辟与非政府组织和民间机构的国际交流合作渠道,实施有关国际合作项目;组织与劳动社会保障业务有关的国际交流和培训。承办与国际交流、合作有关的服务性工作。
涉外涉外劳动政策法规:开展涉外劳动保障情况调研;承担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翻译和对外宣传工作;开展相关涉外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工作;承担涉外劳动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
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现有正式在编人员20人。主任赵玉金、副主任雷鹏,中心下设5个处,工作人员 平均年龄为35岁,多数人至少精通一门外语,包括英语、俄语、德语、日语和韩语等。骨干人员曾留学英国、美国、俄罗斯、德国和日本,专业涉及法律、经济、金融、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和商业管理等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