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旗
黄龙旗,1888年到1912年的中国国旗。
历史
1840年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列强的侵入,原来闭关自守的清王朝同各西方列强的交往日益增多。李鸿章在同西方列强谈判、签约、通商、互派外交人员等外交活动中,看到西方列国庄严悬挂国旗,而中国却无旗可挂,深感有失“天朝威仪”。于是上奏慈禧太后,提出在外交场合中需要有代表大清国的旗帜,请求颁制国旗。慈禧就命李鸿章负责设计图案。经过多方征集筛选,李鸿章上呈了八卦旗、黄龙旗、麒麟旗、虎豹旗等多种方案,供慈禧太后选定,最后决定使用黄龙旗为大清国国旗。最初用于作为北洋水师的军旗,并于1888年(光绪14年)《北洋海军章程》颁布与确认本为海军旗的“黄底蓝龙戏红珠图”为大清国旗(俗称“黄龙旗”)。
黄龙旗在1912年1月10日,清朝政府被推翻后由五色旗取代。
而在1917年7月1日,发生“张勋复辟”事件。张勋、康有为等迎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出御太和殿,改民国六年为宣统九年。张勋受命为议政大臣、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黄龙旗又在北京城出现。此次复辟仅历时十二天即告结束。1917年7月12日,段祺瑞率军入京,张勋遁入荷兰使馆,溥仪再次退位。黄龙旗又被废除。
黄龙旗从三角形到长方形的转变
三角黄龙旗由于军舰必须悬有政府的旗号以供辨识。清廷于1862年(同治元年)以"三角黄龙旗" 做为官船的旗号(注:有说黄龙旗的设计概念来自于满清八旗中正黄旗的旗帜)。 到了1881年(光绪七年)9月,在英国定购的“扬威”、“超勇”两艘巡洋舰回国后,由于三角形的旗与西方各国军舰上的国旗皆不相同,为和国际接轨,李鸿章经清廷批准制定了北洋水师军旗的质地、章色,并将黄龙旗改为长方型。旗为羽纱质地,正黄色,用羽纱镶嵌青色五爪飞龙,龙头向上,分为大小四号,头号横长1丈5尺6寸,宽1丈6寸5分;二号横长1丈3尺9寸,宽9尺5寸;三号横长1丈1尺5寸,宽7尺6寸;四号横长9尺6寸,宽6尺三寸。军旗提督用五色长方旗,诸将用三色长方旗,上角饰以锚形。
黄龙旗意义
黄色及龙都是大清皇帝的象征,以黄龙旗做为国旗有“朕即国家”的意思。而据五行学说,认为中央属土,黄色。以黄色代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