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效金

男,汉族,1949年3月出生,安徽亳州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68年10月参加工作,知识分子代表。曾任安徽省亳州市委常委、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历任安徽省亳县机械厂、县工业公司工作人员,县经贸委秘书、科长,亳县古井酒厂副厂长、厂长,亳州市副市长,古井酒厂厂长,阜阳行署专员助理、古井酒厂厂长,阜阳市政协副主席、古井集团董事长,亳州市委副书记、亳州市委常委,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10月28日经表决,终止了安徽省亳州市政协副主席、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效金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2008年10月16日上午,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受贿案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效金受贿人民币507万元、美元67万余元、港币5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