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明
张秀明, 男,汉族,1946年2月生,山东宁津人,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新疆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65年9月——1969年9月新疆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69年9月——1971年8月 新疆大学保卫组帮助工作;
1971年8月——1972年4月 解放军陆军4师炮团农场接受再教育;
1972年4月——1979年3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县公安局干警;
1979年3月——1980年3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县公安局股长;
1980年3月——1982年7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县委办公室秘书;
1982年7月——1983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83年12月——1985年4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委副书记;
1985年4月——1991年6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委书记;
1991年6月——1992年3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委委员、秘书长;
1992年3月——1993年2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委副书记;
1993年2月——1996年12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书记;
1996年12月——1998年2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一级警监;
1998年2月——2000年1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副总警监;
2000年1月——2003年4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03年4月——2005年1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5年1月——2005年12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05年12月——2006年1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6年1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协副主席。
2006年11月 任新疆自治区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