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禧

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李崇禧[1],男,汉族,1951年1月生,四川简阳人,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4月参加工作,西南财经大学(原四川财经学院)财政系财政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72.04——1978.09,四川省制药厂工人;
1978.09——1982.08,在四川财经学院财政系财政专业学习;
1982.08——1988.09,四川省纪委二处干部、纪检二室副主任;
1988.09——1992.00,四川省纪委纪检二室正处级副主任(其间:1991年至1992年挂职任简阳县委副书记);
1992.00——1993.04,四川省纪委纪检二室主任;
1993.04——1993.07,四川省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四室主任;
1993.07——1995.03,四川省纪委常委;
1995.03——1996.03,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
1996.03——2000.08,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委书记;
2000.08——2000.12,四川省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00.12——2002.05,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02.05——2007.05,四川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2007.05——,四川省委副书记。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纪委委员。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