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管辖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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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RISDICTION OF TRADEMARK INFRINGEMENT)

传统的商标侵权的地域管辖与一般法的管辖并无特别之处,以我国为例,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在后来的司法解释中,又进一步将侵权行为地明确为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侵权结果发生地,应当理解为是侵权行为直接产生的结果发生地,不能以原告受到损害就认为原告所在地就是侵权结果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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