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救济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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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JUNCTIVE RELIEF)

一种衡平法上救济形式。由于普通法上的金钱赔偿通常只能弥补原告过去受到的损失,对于将来可能继续或发生的损害基本无能为力,而“衡平法不能容忍对侵害权利的行为没有救济”,对于商标侵权,禁令救济作为防止未来损失继续和扩大的有效手段,往往是最主要最常见的救济形式。

禁令救济起源于近代商业秘密法诞生之初,其理论与实践都已趋于成熟。由于商业秘密“一旦丧失就永远丧失”,禁令是商业秘密侵权案中最重要的救济措施。签发禁令牵涉到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法院应在权衡原、被告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审慎作出决定。

禁令主要有临时禁令、预先禁令和终局禁令三种,临时禁令和预先禁令实际上是诉讼上的保全措施,对法院随后的审理并无拘束力,终局禁令则常常构成判决的主要内容,对诉讼当事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法院应对其效力范围和有效期限进行精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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