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
[1]来历清末湖北武汉新军中的革命团体。成立(前振武学社)于1909年阴历正月初九,武昌黄鹤楼。宗旨是“兴汉排满,推翻专制,驱逐满奴,夺回汉室江山。” 发起人有张廷辅、刘复基、蒋翊武、李擎甫、沈廷桢、张筱溪、唐子洪、商旭旦、谢鸣岐、萧良才、曹珩和黄季修等12人。蒋翊武、刘复基为正副社长。社址设在武昌小朝街85号。1911年1月由振武学社改组而成,蒋翊武任社长。借“研究文学”为名,文学社有严密的组织,入社会员需经严格考察,以防不测。在新军中开展革命活动,吸收社员五千余人。后与共进社组成起义领导机关,发动了武昌起义。1912年6月,为反对袁世凯独裁专制,维护民主共和,增强革命力量,将文学社并入同盟会。
文学社多由学校支持设立.文学社多以征文形式采纳学生(社员)的文学作品,开设一些专栏,如:名作欣赏,美文品读,文化名人研读,文坛轶事,文坛风云,新手文学作品等类似的文学栏目,更或者比如:国家经济政策,未来中国国际商务的发展方向,经济动态,中国外贸现状,商务理论与实务之类的专栏.(有的并有刊物出版),另外还有组织讨论或者辩论,请知名人士和学生一起座谈,研究一些文学或者商务专业方面的问题,也可以组织社员一起出去和其他学校文学生搞联谊活动......旨在学习,交流,锻炼,培养能力等等
文学社简介文学社为文学创造团体因需要组织起来的社团,在互联网上最早发展起来的团体为榕树下的蛋花社。
相关词义理解清末湖北地区主要革命团体之一。其前身为由日知会嬗变而成的群治学社。1910年(宣统二年)春天,群治学社由于在新军中密谋起义,事泄而遭破坏,社务暂时停顿。同年中秋,社员杨王鹏等在武昌黄土坡开会,议决将群治学社改组为振武学社,并公推杨为社长。后因杨被军队开除返湘,改由蒋翊武主持社务。是年冬,社员詹大悲等创刊《大江报》,努力宣传革命,影响日益扩大。
振武学社组织发展很快,引起官府注意。蒋翊武等为掩蔽革命目标,于1911年1月30日借春节团拜名义,邀集各标、营革命士兵代表在武昌黄鹤楼开会,议决将振武学社改组为文学社。选举蒋翊武为社长,詹大悲为文书部长,刘尧澄为评议部长。稍后又陆续推举王宪章为副让长,张廷辅为总务部长。文学社总机关设在武昌小朝街八十五号,随即又设阳夏支部领导汉阳、汉口社务,以胡玉珍为支部长,邱文彬为副支部长。文学社简章自称“以联合同志研究文学”为旨趣,实际上却是以革命排满作为“心记之宗旨”。会员绝大多数为趋向革命的士兵和青年学生,也吸收少数进步的下级军官参加。
由于革命时机已经迫近,文学社在新军中紧张地展开宣传组织工作,社员最多时发展到两三千人,几乎遍及湖北各标营队。同时,詹大悲等继续在《大江报》上抨击清廷弊政,揭露军中黑暗,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文学社成立后不久,就与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取得联系。在黄兴的鼓励和中部总会的促进下,经过刘尧澄、孙武等人反复磋商,文学社与湖北地区另一主要革命团体共进会于9月14日举行联席会议,正式确定双方联合行动,建立统一的起义领导机构,并筹划起义后的革命政权组成问题。10月10日文学社与共进全共同发动武昌起义。
优秀文学社
承天文学社社规
一、凡我社成员每月义务交稿2份,组织部不定期收稿,不交达三次者,靳令退社。
二、各部工作必须以文学为中心,不允许超越工作范围。
三、违反学校、文学社纪律者,一律在全社通报批评,给予纪律处分。干部视情节轻重,
分别给予降级或撤消职务。
四、开除社员必须由委员会进行商议,通过后才可施行。
五、我社举行的活动和会议所有社员必须参与,不得迟到、早退。不到达三次者,给予开
除社籍处分。
六、我社在每月初召开社员会议,对文学社本月各项工作进行布置同时对上个月的工作进
行总结,文学社成员必须准时到场参加会议。
七、我社所有成员要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和任务,对于不认真完成的,严肃处理。
八、各部举行活动会议,要上报委员会,说明活动和会议的作用和意义,批准后才可进
行。
九、社员退社要写申请书,说明理由。自行离开者,做为违反纪律处理。
十、本社规是根据我社实际需要所制定,我社所有成员务必认真遵守。
承天文学社委员会
二00七年五月一日
晨鸣文学社社规
第一章宗旨和任务
第一条 宗旨:发现文学人才,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为文学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
第二条 任务:以宗旨为指导方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热心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参加到弘扬社会主义文化的社会主义大环境中来
第二章社员
第一条 本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凡文学爱好者,承认本文学社章程者,就可以申请加入本文学社
第二条 申请入社要求得到本文学社的同意,在本文学社注册和办理必要的入社手续后,即成为本文学社正式社员
第三条 社员必须履行职员的义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更不允许以文学社的名义收取报酬
第四条 社员在活动时需佩带文学社的标志,作好活动记录
第五条 社员有参加本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参与文学社重大事项并发表意见和见意的权利
第六条 社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任何借口从事有关本文学社利益的活动
第七条 社员有退社的自由,但入会费将不退还。无特殊情况两个月不履行社员义务者视为自动退出本文学社
第三章社长及部长
第一条 社长及部长必须有固定的例会时间,无固不到者要追其原因,三次不到者,其他人有权讨论撤消其职务
第二条 需撤消某人职务时,所有参与人必须半数以上通过才能生效
第三条 社长及部长一个月不履行其职务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职务
第四章其它
第一条 本社团有权利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条 本社团活动应在业余时间进行,避免与学校的教学活动发生冲突
第三条 本社团的一切纪律规定不得同校内纪律和国家法律相抵触
第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五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晨鸣文学社所有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纯粹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纯粹文学社是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团委指导下,接受学生会社团部指导监督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纯粹文学社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以共同的文学兴趣和热情而组成的学生文学组织。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文学写作、文字表达、文学欣赏能力,以文会友增进团结,提高文学鉴赏水平为宗旨,开展活动遵循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纯粹文学社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部指导监督下开展各项正规活动,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活动经费。社内财务制度遵守学校财务制度。
第二章 宗旨与发展方向
第四条 文学社的正式注册名称是“纯粹文学社”。
第五条 文学社的活动宗旨是“将纯粹文学进行到底”。
第六条 文学社的发展方向是走纯文学道路,发扬纯粹的文学精神。
第三章 活动方式与范围
第七条 文学社的活动方式:
一、 每月向文学社员和非文学社员征集文学类作品,择优推荐给校刊,优秀作品向各大报刊杂志推荐发表。
二、 在征求得主管单位的同意前提下,举办较大规模征文活动,举办较大规模校内外社团交流活动。
三、 在校内外为文学社期刊和各种活动联系赞助商。
四、 与跟文学社有文学方面交往和联络的高校文学社团继续保持交往和联系。
第八条 文学社的活动范围。
五、 基本活动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内举行,并积极向外扩大影响力。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与权限
第九条 文学社设社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副社长一名;实行复合部门制,创办常设部门创作组,研讨组;流动部门财务外联部,策划部,学术部,宣传部;各组设组长一名,各部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第十条 文学社负责人权限。
社长:代表纯粹文学社,主持文学社全面工作。
秘书长:传达社长安排,沟通上下级。
副社长:协助社长的各项工作,下管各组部。
组长和部长:主持所属部门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第十一条 文学社分属机构权限
学术部:主要负责内外学术交流总汇,活动心得总结。
宣传部:主要负责文学社的宣传、海报展板设计的工作。
财务外联部:主要负责文学社财务管理,与各社团联络,为文学社联系赞助商。
策划部:主要负责文学社活动的策划和程序的安排。
创作组:进行文学创作与交流
研讨组:对工作和会员创作文章进行研究。
第五章 负责人产生程序
第十二条 负责人通过公开民主推选产生。
第十三条 负责人产生具体方式:由原负责人推荐候选人,召开全体社员会议,在学生会社团部监督下当场选举,得票最高者当选。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十四条 社费来源:社团经费以社员活动经费、社会赞助等为主要来源,作为社团日常活动的经费。
第十五条 社费管理:
一、社团经费由财务外联部部长负责保管,并登记收支,财务收支必须有原始凭证,收支情况完全透明化。
二、社团经费支出需理事会讨论决定,社长,副社长共同签字支出。
三、本协会的理事会不可以权谋私,做假账,视其恶劣者,将其报院团委处理。
第七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社员权利:
一、社员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二、社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三、社员有对本社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的权利。
四、社员有对本社团经费管理及组织过程等提出咨询的权利。
五、社员有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的权利。
六、社员有对学社其他成员监督的权利。
七、社员对于本社发表的一切作品享有批评和被批评的权利。
第十七条 理事会权利
八、有执行建议修改本章程的权利。
九、对社员违纪的现象,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上报学生会社 部批准,有权利对其进行处罚。
十、有权利对本社所做的工作进行监督。
十一、各理事会成员均有监督财政收支的权利。
第十八条 社员义务
十二、能够自觉遵守本社的各项原则,服从理事会的决议,履行应尽的义务:
十三、积极参见本社开展的各项活动:
十四、具有集体荣誉感,热爱本社:
十五、团结友爱,相互帮助,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九条 理事会义务
十六、定期向本学社会员公布资金收支情况,并回答社员对其所提的质疑:有虚心接受本学社会员对理事会所提出的批评和合理性的建议的义务。
第八章 社员管理
第二十条 社员入社
一、 对文学感兴趣全体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愿意遵守本社章程,经本人申请,经文学社考核认可,即为文学社员。
二、 社员入社需交一定活动经费,填写文学社员登记表,文学社正式将其入档。
第二十一条 社员管理
三、文学社建立社员档案,记录社员在社的基本情况。
四、 社员须接受并完成社团交办的各项任务,必须参加文学社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事须请假,经社长或副社长同意有效;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社处理;确有原因来不及请假者须事后补假。
五、 社员投稿不准抄袭,一经发现即作退社处理。
六、 社员有促进社团团结、发展,维护社团荣誉和尊严的义务。
七、 社员可以推荐他人加入社团,不得在文学社以外使用社团名义参加一切不适合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社员考核制度
八、 对文学社成员实行考核制度。设学期考核基础分为30分。如该社员的扣分超过30分,就开除社籍。
九、 开会时,如有无故旷会扣年成绩5分;如有事不到需请假;如无故三次旷会者,按自动退社并收回社员证。
十、文学社组织的集体活动凡要求参加而不参加者,扣每人年成绩5分,有事须请假。
十一、社员每交一篇稿件加3分,获奖发表依情况加3—5分。
十二、 为集思广益,开拓创新,倡导文学社社员广开思路,提合理建议和方案一经采用,给本人加3—5分。
十三、据每人考核成绩依次累计,到学期终时评出3—6名最佳优秀社员和一个先进部门。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文学社所有成员都必须严格履行本章程。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纯粹文学社制定,保留修改权和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和单位不得盗用本社名义开展活动。
涓泉文学社简介:
[英]Juan Quan Literature Association

涓泉文学社是在蚌埠学院党委宣传部指导帮助下,经过蚌埠学院团委批准审核下成立的合法校园文化社团。以“弘扬校园文化,增强文学氛围”为办社和立社宗旨。在安徽省蚌埠高等专科学校于2003年11月5日成立。其创始人为02级蚌埠学院(蚌埠高等专科学校)经济系电子商务专业方浩淼同学。
“涓泉”之名取自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中“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一句,意喻“涓泉流长,欣欣向荣”。
涓泉文学社曾聘请蚌埠市作家协会主席钞金萍女士为名誉顾问,现聘请了蚌埠市作家协会会员、乡村青年文化名人兼蚌埠日报记者施福明先生、蚌埠市作家协会会员陈文秀女士为名誉顾问,由蚌埠学院中文系资深教师李艳杰担任指导教师。
涓泉文学社致力于散文、小说、诗歌等文学文体研究与创作。多次被蚌埠学院学生团体管理委员会评为“优秀社团”、“五星级学生团体”称号。
涓泉文学社设有了社长团、秘书处、宣传部、财务部、外联部、组织部、编创部、网络部等八个部门,实行由社长和副社长领导的理事会管理制度。
涓泉文学社注重社团与社团、社会的交流,蚌埠学院内外文学社团结为兄弟社团,与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长期合作意向。
涓泉文学社现有社报《木欣泉》和社刊《涓泉》,以“人文、青春、激扬”为办刊宗旨,崇尚以人为本,是一个有着批判与反思,浪漫和幻想的文学世界,真正成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坚实阵地,为文学精神的发扬发挥重要的作用,促使更多的人关心和参与文学事业的发展,培养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促进大学生全面性的发展。
涓泉文学社社员的作品多次在省市比赛中获奖。《木欣泉》和《涓泉》凭借其原创性、思想性而被蚌埠学院广大师生所推崇,更成为蚌埠学院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之一。蚌埠学院领导对该刊物有很高的评价。
涓泉文学社现有网站(http://www.jqwxs.bbxyst.cn)、论坛(http://www.jqwxs.bbxyst.cn/bbs)以及QQ群作为网络交流工具
亚墨文学社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文学社是接受本社所有成员指导监督的学术交流组织。
第二条 本文学社是所有文学爱好者共同的文学兴趣和热情而组成的文学组织。以丰富社员的文化生活,提高社员文学写作、文字表达、文学欣赏能力为目的,以文会友增进团结,提高文学鉴赏水平为宗旨,开展活动遵循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本文学社是一个合法的组织,禁止有人恶意诋毁本社。
第二章 宗旨与发展方向
第四条 文学社的正式注册名称是“亚墨文学社”。
第五条 文学社的活动宗旨是“将文学进行到底”。
第六条 文学社的发展方向是“走文学道路,发扬文学精神”。
第三章 活动方式与范围
第七条 文学社的活动方式:
一、 每月向社员征集文学类作品,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向各大报刊杂志推荐发表。
二、 在征求得主管单位的同意前提下,举办较大规模征文活动,举办较大规模的校内外社团交流活动。
三、 在社外为文学社期刊和各种活动联系赞助商。
四、 与跟文学社有文学方面交往和联络的社团保持交往和联系。
第八条 文学社的活动范围。
五、 基本活动在网络上举行,并积极向外扩大影响力。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与权限
第九条 文学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实行复合部门制,创办常设部门:编辑部,人事部,外交部,美编部,宣传部,网络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第十条 文学社负责人权限。
社长:代表亚墨文学社,主持文学社全面工作。
副社长:协助社长的各项工作,下管各组部。
组长和部长:主持所属部门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第十一条 文学社分属机构权限
人事部————招募、培训和管理、干部任用、人员聘用、晋升、员工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人才招聘、活动人员安排。
外交部————负责与其他有关文学方面沟通合作。
美编部————负责网页美工,画报及宣传资料的设计,书刊封面制作。
宣传部————负责加强本社的宣传力度,负责本社形象宣传。
网络部————负责建设与维护文学社网站的相关工作。
编辑部————认真挑选社员来稿,将优秀稿件送到主编。
第五章 负责人产生程序
第十二条 负责人通过公开民主推选产生。
第十三条 负责人产生具体方式:由原负责人推荐候选人,召开全体社员会议,在学生会社团部监督下当场选举,得票最高者当选。
第六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社员权利:
一、社员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二、社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三、社员有对本社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的权利。
四、社员有对学社其他成员监督的权利。
五、社员对于本社发表的一切作品享有批评和被批评的权利。
第十五条 理事会权利
八、有执行建议修改本章程的权利。
九、对社员违纪的现象,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上报人事部批准,有权利对其进行处罚。
十、有权利对本社所做的工作进行监督。
十一、各理事会成员均有监督本群社员及高官的权利。
第十八条 社员义务
十二、能够自觉遵守本社的各项原则,服从理事会的决议,履行应尽的义务:
十三、积极参见本社开展的各项活动:
十四、具有集体荣誉感,热爱本社:
十五、团结友爱,相互帮助,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九条 理事会义务
十六、详细回答社员对其所提的质疑:有虚心接受本学社会员对理事会所提出的批评和合理性的建议的义务。
第七章 社员管理
第二十条 社员入社
一、 对文学感兴趣的朋友,愿意遵守本社章程,经本人申请,经文学社考核认可,即为文学社员。
二、 社员入社需填写文学社员登记表,文学社正式将其入档。
第二十一条 社员管理
三、文学社建立社员档案,记录社员在社的基本情况。
四、 社员须接受并完成社团交办的各项任务,必须参加文学社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与会人员有事须请假,经社长或副社长同意有效;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社处理;确有原因来不及请假者须事后补假。
五、 社员投稿不准抄袭,一经发现即作退社处理。
六、 社员有促进社团团结、发展,维护社团荣誉和尊严的义务。
七、 社员可以推荐他人加入社团,不得在文学社以外使用社团名义参加一切不适合的活动。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文学社所有成员都必须严格履行本章程。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亚墨文学社制定,保留修改权和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和单位不得盗用本社名义开展活动。
2009年8月8日
亚墨文学社理事会
亚墨文学社社规1、办社宗旨:共同努力.共同进步.共同成功.用心塑造一个属于我们的家园.抛弃孤独.拒绝痛苦.不要眼泪.只要微笑.
2、大家进亚墨香文学社是为了共同的梦想.那么.请你为这份对梦想的渴求而努力,奋斗吧.你可以失败.但在失败后请务必要站起来.违者不配做亚墨的一员.
3、从进入亚墨开始.你就是这个大家庭的一份子.请以亚墨的利益为大.个人利益为小.如果被发现,社员以亚墨的名义,侮辱其他社团.给予开除社籍处分.切记,这个家的荣誉.需要每位社员去争取.
4、请各位社员进社后主动约束自己.不要把不良习惯带到亚墨来.在社内与他人意见不和请私聊.不要在亚墨的群中起任何争执.请自觉遵守
5、凡我社成员每月义务交稿1份,编辑部不定期收稿,不交稿达三次者,靳令退社(如有特殊原因请向社内人事部门汇报)。
6、各部工作必须以文学为中心,不允许超越工作范围。
7、违反文学社纪律者,一律在全社通报批评,给予纪律处分。干部视情节轻重, 分别给予降级或撤消职务。
8、开除社员必须由理事会进行商议,通过后才可施行。
9、我社举行的活动和会议所有与会人员必须参与,如果有特殊原因请提前向人事部汇报。
10、我社在每月初召开社员会议,对文学社本月各项工作进行布置同时对上个月的工作进 行总结,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到场参加会议。
11、我社所有成员要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和任务,对于不认真完成的,严肃处理。
12、各部举行活动会议,要上报理事会,说明活动和会议的作用和意义,批准后才可进行。
13、社员退社要写申请书,说明理由。自行离开者,做为违反纪律处理。
14、本社规是根据我社实际需要所制定,我社所有成员务必认真遵守。
亚墨文学社理事会
二00九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