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滨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常委、纪检委书记男,1956年1月出生,河北乐亭人,1974年12月入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4—1976年:辽宁省康平县张强公社下乡知青。
1976—1978年:辽宁省沈阳市链条厂工人、团委副书记。
1978—1982年:辽宁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1986年:沈阳化工学院党委宣传部干事、副部长。
1986—1988年:沈阳化工学院学生部部长。
1988—1989年:沈阳化工学院院长助理。
1989—1993年:沈阳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1993—1994年:沈阳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
1994—1996年:化学工业部办公厅副主任。
1996—1998年:化学工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1998—2000年: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企事业改革与财务司司长(正局级)。
2000—2003年:中央企业工委办公室副主任(正局级)。
2003—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局长(部长)。
2005—2006年: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兼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局长(部长)。
2006年12月—2007年0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2007年06月—2008年0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
2008年05月—2009年0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秘书长。
2009年01月至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第九届、第十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
2.河北省唐山市文联专业作家,文学创作二级安徽巢湖人。中共党员。1969年应征入伍,历任陆军七十师创作员,唐山市文化局创作员,唐山市文联专业作家,文学创作二级。
1975年开始发表作品。
1993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诗集
《警觉的草原》、《人面蟹》、《假眼》、《三月的信使》、《雾夜行者》,
长篇纪实文学
《搏击者》、《命运的朝圣者》、《镇邪之剑》,
中短篇小说集
《白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