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富

陈永富――男,53岁,市北公安分局泰山路派出所社区民警
1998年离开军营时,陈永富成为一名社区民警。到社区仅仅两个多月,就对责任区970户的3000多居民的情况做到了"一口清"。市局对派出所进行等级化考核时,考官随意从卡中抽出了10张居民照片和10个人的名字,他对答如流。在代表市北公安分局参加全省的户籍考核时,陈永富这个"新片警"夺了第一名。陈永富走到哪儿,就把好事做到哪儿。无论是精神病人,还是孤老病残,他都热情服务。不仅不沾群众的便宜,反而经常自掏腰包,贴补困难群众,自己掏钱为夜间巡逻队员买手电筒、雨伞、水鞋。用自己的2000余元奖金建立了社区安全防范奖励基金。他为群众办事热心周到,赢得了群众的赞誉。他常说:"群众尊重的不是你的职务和职业,而是你的人格。"
陈永富是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泰山路派出所民警。多次立功,曾获“青岛市劳动模范”、“感动青岛十佳人物”、“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陈永富从警十年来,真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他摸索总结出一套社区民警工作方法,成为他个人与群众和谐相处的法宝,也成为青岛市公安机关社区民警的基本工作规范。他把自己几年来获得的各种奖金全部交到居委会,建立了社区安全防范奖励基金。他积极主动调解各类纠纷,使社区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可防性案件实现了零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