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已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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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无可奈何;不能不如此。

例句这不是我的错,我也是不得已啊。

不得已而为之。

专著《不得已》完成于康熙四年,主要汇辑了杨光先不同时期的专文、呈状等,凡二十一篇。其中正文十九篇,附文二篇。正文篇目最早撰于顺治十六年如《辟邪论》、《摘谬十论》等。最晚为康熙四年,如《叩阍辞疏》等。综观全书内容,《不得已》基本上是杨氏批判、攻击西洋传教士、天主教和西洋历法的一个言论集。两篇附文为《始信录序》和《尊圣学疏》。前者撰于顺治十七年,作者王泰征,是篇吹捧杨错卫道的专文;后者原名疑为《三百六十四言》,撰于晚明,是杨氏弹劾陈启新《假尊经》的一篇奏疏。

教案背景康熙三、四年间,在中国的北京发生了一场轰动全国、震惊西方世界的大案,这就是由杨光先发起、由四大辅臣操纵审理、旨在排挤和驱逐以汤若望为首的传教士的案件。对此,前人已做过不少研究工作,但有一个缺陷,即对此案前后所形成的 几种主要文献,未予应有的开发利用。这几种文献就是收入本辑的《不得已》、《不得已辩》及《历法不得已辩》。

作者杨光先(1597年-1669年),字长公,中国安徽歙县人,祖籍浙江余姚,明末清初学者、穆斯林。

杨光先早年受恩荫为新安所千户。崇祯十年(1637年),将千户位让与其弟,以布衣身份抬棺死劾大学士温体仁和给事中陈启新,被廷杖后流放辽西。不久,温体仁倒台,杨光先被赦免回乡。

清朝建立后,任用传教士汤若望、南怀仁等人按照西方天文学成果制定新历法,遭到杨光先的激烈反对,写出《辟邪论》等文章加以驳斥,并屡次上书,称汤若望等意图谋反,需要将天主教信徒“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他提出:“宁可使中夏无好历法,不可使中夏有西洋人。”

康熙四年(1665年),在鳌拜的支持下,杨光先的上疏得到了审议,结果汤若望被判处凌迟(后在孝庄皇太后斡旋下未执行),南怀仁被流放,钦天监中与传教士合作的中国人如李祖白等被处决。史称“康熙历狱”。

历狱后,杨光先被任命为钦天监监副,但他知道自己实际上并不懂得历法,于是上疏请辞。清朝政府结果非但驳斥他的辞职要求,还将其提升为钦天监监正。杨光先被迫上任,只好编纂《不得已》一书以自明心志。杨光先推举吴明烜为钦天监监副,实际负责立法推算,以回回历取代西洋历法。

康熙七年(1668年),鳌拜倒台,清朝朝廷发现杨光先确实无法胜任历法推算,复启用南怀仁。南怀仁遂提出要以实证证明西洋历法的准确度,并在次年的推算比赛中战胜了杨光先、吴明烜。南怀仁更上疏称杨光先为鳌拜党羽,结果杨光先被判处死刑,后被康熙帝赦免回乡,死于路上。

内容卷上

请诛邪教状

与许青屿侍御书

辟邪论上

辟邪论中

辟邪论下

邪教三图说评

正国体呈稿

中星说

选择议

摘谬十论

附 始信录序

附 尊圣学疏

卷下

孽镜

孽镜

附 金乌玉免辩

见界总星图

镜余

合朔初亏时刻辩

日食天象验

一叩阍辞疏

二叩阍辞疏

三叩阍辞疏

四叩阍辞疏

五叩阍辞疏

不得已辩

自叙

不得已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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