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德国警察署旧址
青岛德国警察署旧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原为青岛德占时期的“胶澳租借地”警察署,又名警察公署、德国巡捕衙门,始建于1904年,建成于1905年,为胶澳建设管理局设计,其造型取中世纪以来德国村镇教堂型制,显示浓重的西欧城市街景的格调。作为德占时期公共建筑的主要代表作之一,其建筑设计精巧、庄重严谨,其建筑形式和风格充分反映了欧洲和德国当时的建筑流派所带来的影响[1]。
该警察署最初为德国警察署办公地,设有巡捕和警官,并统辖青岛区和李村区两个警署[2],

1914年

至1922年的日占时期曾作为日本宪兵队驻地,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为胶澳商埠督办公署警察厅,1938年日本再次侵占青岛后,伪青岛市治安维持会在此设警察部,抗战胜利后为青岛市警察局,现作为青岛市公安局使用[3]。为青岛市历史优秀建筑,2006年6月升格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
该建筑地处德占初期市区西部中心,该地区曾为清军章高元所部“嵩武前营”[3],从1900年的城市规划平面图上可以看到其区域范围为八边形,位于当时城内欧洲区和华人贸易商业区的交界处,且距离青岛火车站很近[1]。
建筑平面呈L形,主入口设在东南角,主体二层,高16.5米,砖木钢混合结构。立面为东高西低不对称设计手法,构图中心为东南角的方形六层塔楼,高30米,既可报时又可供瞭望之用。塔楼四角镶砌红砖角饰,上端结合屋脊四面起复曲尖顶式小山墙,并附以外露砖砌花纹作为装饰,上覆方尖盔状红瓦塔顶,底部配以粗石勒脚。其他则采用斜坡大屋面式样,高陡多变,覆以红筒瓦,其中东南部外突,上为塔状尖山。立面多处以清水砖外砌成不均等方格状的形式,为仿“半木构”的装饰风格。门窗周围使用浮雕红砖镶边与米黄色墙面对比的设计效果,给人以轻松明快的印象[5]。其室内房间高约4米,走廊以各色马赛克拼图铺地,花岗岩楼梯,配木雕花栏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