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道德经幢
历史渊源

河北省易县龙兴观内的道德经幢是在中国现存的4个道德经幢中形体最大、年代较早,保存也较好。
易县龙兴观道德经幢建于县城唐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28年),起初立在易县城西开元观,后又迁到县城内。易县道德经幢为八角柱体,幢高6米,分幢座、幢身、幢顶三部分。除幢顶为青石外,其余皆为汉白玉石制成。幢座为一仰莲石雕,座下的方形平台为后世补砌。幢身由上下两块白玉雕刻而成,共高4.29米,直径90厘米,平面为八角柱体,每面宽40到42厘米不等。幢身书有“太上玄元皇帝道德经”的字样,各面镌刻老子《道德经》计八十二章,文为苏灵芝所书,其书法潇洒飘逸中有刚劲之力,端雅俊秀中有铁骨之风,笔法流通。
老子,姓李名耳,是我国春秋时期的大思想家,其所著《老子》又名《道德经》,被道教尊为经典。
唐朝李姓皇室,尊老子李耳为其始祖,以此来神化李姓皇族,并借助老子思想以治民。唐玄宗李隆基最崇道教。据《资治通鉴》记载,在唐玄宗当政时的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春季正月,朝廷首次置玄学博士,每年都像科举中的明经科一样考试,推崇包括老子《道德经》在内的道家学说。就在唐开元二十五年“初置玄学博士”的第二年,在今河北省易县“奉敕”竖立了石刻道德经幢。
据《天下舆地碑记》载,易县道德经幢于唐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竖立在易县城西开元观(现其地望已不可考),到了南宋乾道五年(公元1169年)由知府张孝祥移于府治,后又迁至城内西南隅的龙兴观今址。龙兴观建于唐景龙二年(公元708年),是我国北方一处著名的道教活动场所。
文物描述

易县龙兴观道德经幢,一直受到国家文物部门的高度重视,先是被列为河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又被国务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经幢高约6米,分为幢座、幢身、幢顶三部分。除幢顶为青石外,其余皆为汉白玉制成。幢座为一石雕须弥座,高0.25米,直径1.1米,座下有方形平台,系后世补砌。幢身由两块汉白玉石雕砌而成,高4.29米(上块高70厘米,下块高3.59米),直径90厘米,平面为八角形柱体,每面宽40—42厘米不等。幢身上块自东面起由左向右正楷大字竖书“太上玄元皇帝道德经大唐开元神武皇帝注”十八个字,占三面,下刻开元二十年十二月十四日唐玄宗颁发推崇《道德经》的诏书,对老子的《道德经》,要求“士庶家藏一本,勒令习读使知指要”。经幢下块各面依次镌刻老子《道德经》,共计八十一章,尾题“易州刺史兼高阳军使赏紫金鱼袋上柱国田仁琬奉敕立”,“开元二十六年岁次戊寅十月乙丑朔八日壬申奉敕建”。幢身上端有一石雕仰莲宝座,其上才为幢顶。幢顶已有残破,原用一块巨大的青石雕成,高38厘米,为屋顶状,呈八角形,与幢身形体吻合,从八角平顶雕出八脊,脊间刻瓦垅,再下刻有檐板、飞檐和檐椽,角梁之下有一“一斗三升式”斗拱承托。整个经幢,亭亭玉立,造型既简朴,又典雅美观,屋顶状的八角形幢顶,为研究唐代建筑提供了实例。
易县龙兴观道德经幢的经文,是按照唐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玄宗皇帝注本镌刻的。老子的《道德经》版本众多,在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帛书《老子》甲本和乙本之前,易县石刻道德经幢,是校译老子《道德经》的重要实物资料。这是我国现存较好,年代较早,且形体最大的石刻道德经幢,虽有破损,仍然具有极为重要的文物价值。为了便于保护,1986年省文物局拨专款,在其上建六角亭一座,2001年上半年又重修了碑亭。

易县道德经经幢的经文,传为唐代书法家苏灵芝书写,可是遍寻幢身并无苏氏名款。经与易县现存的苏灵芝书写的《易州铁象颂碑》、《梦真容敕碑》相对照,其字体与经幢如出一人手笔。由此断定,经幢实乃苏灵芝书写。苏灵芝,唐玄宗时任登仕郎前行易州录事,其书法融二王(王羲之、王献之)、虞(世南)及诸家于一体,号称唐代写碑手。其字体工整秀丽,笔法流畅,对研究唐代书法艺术有重要参考价值。
位于易县城内东南隅,唐开元廿六年(公元738年)建。幢身镌刻李隆基御注《老子道德经》81章。此幢保存基本完好,幢顶为屋顶式,作八角形,下雕八脊,脊间雕瓦垄,下雕檐板,飞檐,檐橼角梁下有斗拱承托,下为仰莲座,座下为幢身,为八角柱体,直径90厘米。幢身下仍为仰莲座,全幢约高6米,此幢是校释《老子道德经》唐玄宗注本的重要资料,也是研究唐代书法艺术的珍品。
今日面貌河北保定易县有一个“道德经”的石刻,叫做“幢”(音床)。幢的意思就是刻着佛号或者经咒的石柱子。别小看这么一个石头柱子,可是有历史,有价值的东西。据记载:
经幢高约6米,分为幢座、幢身、幢顶三部分。除幢顶为青石外,其余皆为汉白玉制成。幢座为一石雕须弥座,高0.25米,直径1.1米,座下有方形平台,系后世补砌。幢身由两块白玉石雕砌而成,高4.29米,直径90厘米,平面为八角形柱体,每面宽40-42厘米不等。幢身上面正楷大字竖书“太上玄元皇帝道德经大唐开元神武皇帝注”18个字。下刻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十二月十四日唐玄宗颁发推崇《道德经》的诏书,对老子的《道德经》,
要求“士庶家藏一本,勒令习读使知指要”。经幢下块各面依次镌刻老子《道德经》,共计81章。尾题“易州刺史兼高阳军使赏紫金鱼袋上柱国田仁琬奉敕立”,“开元二十六年岁次戊寅十月乙丑朔八日壬申奉敕建”。从唐代至今,这个“道德经”历朝历代的刻本基本上都是参照校注的样本。可见其珍贵。对于《道德经》,唐太宗曾经下诏书命令:官宦人家以及老百姓应该家家都有一本,必须学习阅读,知道书中的道理。显示出对此书的重视和实用价值。时至今日,这样一个重点文物,就静静的沉睡在偏僻的一偶。我们在百十来米之内打听当地人,竟无人知道。好在还有人知道是有个亭子的存在。几经搜寻,来到经幢旁,四周都是菜地,寂静无人,只有一只凶狠的小狗不停的狂吠,不断的冲击着颈上的铁链,还有两只在独自游荡。经幢北面的庙观已经没有,仅可见两座半掩的石碑印证着曾经的存在。我想,也许正是这样的状况才使它千百年保存了下来,还是让它继续安安静静的留存下去吧。关于经幢的具体情况,易县文管所的张洪印有一篇《易县龙兴观与道德经幢》的文章,登在2002年第3期的《文物春秋》上,讲的比较详细,实在没时间引述了(全文附后)。感触较深的有三点:其一,这个经幢是李唐推崇道教最生动不过的历史遗物,石刻经幢这种佛教创造的表现形式兴起于初唐,但现存最早的经幢似乎却倒是易县的道教经幢。其次,此经幢在道德经的版本史上赫赫有名,是马王堆帛书出土前,研究古本最可靠的实证。值得一提的是,易县龙兴观历史上还有 “大唐景龙二年道德经碑”、“唐景福二
年道德经碑”两通年代更早的碑刻,虽然原碑已不知去向,也都留下了珍贵的拓本。存世的道德经古石刻版本不过十余种,此地就独占三种。其三,经幢的书法刻工堪称佳作,虽经千年风霜磨洗,依旧气度不凡。可惜这样一件无双国宝,闲置在一片荒凉中,未有特别的看护,仅仅围以半人高的铁栅栏。不过相比之下,易县的道德经幢已算是幸运者了。过去邢台也保存着一座唐代道德经幢,仅比易县晚一年刻成,文革中被丧心病狂者用炸药炸毁,只留下个别还有字迹的残片。一千二百年都保存下来了,却毁在当代人的手上,那是一个反噬自己的文化传统的怪胎。

今人论述张洪印《易县龙兴观与道德经幢》
龙兴观遗址及道德经幢位于河北省易县城内乙街。遗址平面略呈长方形,为一凸起的台基。道德经幢在遗址的南侧。遗址地表和经幢周围均为乙街的菜地。龙兴观遗址现仅存石碑三通,古柏一棵。明正统八年石碑二通对峙而立,碑体高大,盘龙额首,龟趺座均没入土中,汉白玉石质。东面一通,额篆书“易州重修龙兴观碑铭”,碑文首题“大明保定府易州重修龙兴观住持耿景顺功行碑”,尾题“时正统八年岁次癸亥夏四月辛卯嗣法弟子张通微、陈道兴、吴景胜等立石”;碑阴阴刻“龙兴观宗支恒产形图”,以示意图的方式,展示了明正统年间龙兴观的总体建筑布局和四至范围(图二)。西面一通,额篆书“重建龙兴观功行之碑”,碑首题“重建龙兴观悟玄纯素法师功行碑”,碑阴刻功德主员名。在二通明碑的北侧矗立着一棵古柏,枝繁叶茂。树下北侧立有石碑一通,半圆碑首,碑座及半截碑没入土中。碑额正书“大元易州龙兴观宗支恒产记”,碑阴额首正书“龙兴观正一宗支图”,尾题“至正十一年六月初三日建”。易州龙兴观始建唐景龙二年,是唐代北方著名道教活动场所之一,历经宋、元、明各代,屡有兴废。据现存元碑所记,元至正十一年间,龙兴观的建筑包括“正殿一,法箓堂一,灵官堂一,库房三间,东西云堂各五间,正方丈三间,西方丈三间,东西房一十余间,影堂三间,山门一座”。而到了明正统年间,龙兴观的布局自南而北包括道德经幢、十师殿、左右天师殿、真官堂,中为三清殿和东西方丈,后为玉皇殿。明代龙兴观的布局规模略小于元代,但沿用了中国传统的中轴线建筑布局。直到民国二十三年,“殿壁尚存半堵,隐约有彩绘痕。闻光、宣间,尚存画壁,……惟石碑十数通,与古柏老槐,伴立于坏墙断础中而已。”由此可知,龙兴观的废圮时间应在清末民初。现在所存的三碑一幢,看来只是观内原有碑碣中的很少一部分。据《上谷访碑录》、《寰宇访碑录》、《易县碑目》、《易县志》等史籍所载,龙兴观曾存有“大唐景龙二年道德经碑”(世称景龙二年石本),“唐景福二年道德经碑”(世称景福二年道德经碑),“龙兴观创造香幢记”,“元至顺二年龙兴观皇太后懿旨碑”及“龙兴观提点功德碑”等,现均已无存。
“大元易州龙兴观宗支恒产记”和“明正统龙兴观宗支恒产形图”二碑,均详细记述了当时龙兴观的建筑规模、布局、田产及东、西、南、北四至情况。这里有一个重要原因所在。原龙兴观位于县城南,北近民舍,南毗城垣,东、西两面与耕地相连,因此为了田产界畔,与四周乡民不断发生争执纠葛。为了保护龙
兴观的财产和利益,也为了永息诉讼以保平安,龙兴观的主事题点特将龙兴观的房地产及园林地土的地段界畔等恒产,以及龙兴观三十代天师的宗支传承关系,或列图表,或以文字、图形,认真开列清楚,请知县给以公证。元代易州的达鲁花赤是由原任河南都事的马可慕调任。他为政清廉,吏治严明,为维护龙兴
观的利益,永息争讼,于是下令刻石立碑,以示乡民。(此处有缺文,主要讲碑上文字情况)。幢身上端的石雕仰莲座,样式、尺寸皆与幢座相同,其上为幢顶。幢顶系用一块巨大的青石雕成,已有残缺,为庑殿顶状,呈八角形,与幢身形体吻合。从八面平顶雕出八脊,脊间刻瓦垅,再下刻檐板、飞檐和檐椽,角
梁下有“一斗三升式”斗拱承托。整个经幢婷婷玉立,造型既简朴又典雅美观,庑殿顶式的幢顶是研究唐代建筑的珍贵实物资料。
道德经幢原本不是龙兴观旧物。据《天下舆地碑记》载,易县道德经幢于唐开元二十六年竖立在城西开元观,南宋乾道五年由知府张孝祥移于府治,也就是现在的位置。也有学者认为:知府张孝祥于南宋乾道五年将经幢由城西开元观迁至府治,此后不知何时又迁至龙兴观(现址)。这样,经幢就曾经过二次搬迁。但此说似不确。现存的“大元易州龙兴观宗支恒产记”碑中记载“……且观内唐碑道德经石幢三级……”,就是指“唐景龙二年道德经碑”、“景福二年道德经碑”和“玄宗御注道德经幢”。可知在元至正十一年经幢就已在龙兴观内存放,但竖立还是散置,在龙兴观的什么位置,碑中未详记。明正统八年“龙兴观
宗支恒产形图”碑上可见,经幢已竖立在龙兴观十师殿的南侧,位置进一步得到确定。清同治十二年夏六月戊午夜大风,使幢身向东南仆倒,幢帽(即幢顶)掷出三丈以外。当年冬,易州知州赵烈文组织邑人竖起,翌年重建亭。在竖立经幢之时,不知何故把经幢上下二块墩接错位,上块第一面对着下块的第八面,
依次错位,使初观经幢的人费解和遗憾。另外,幢身上部仰莲上直接承托庑殿式幢顶,也不合常规。据专家推测,中间应还有其它构件相连,可能也是因大风刮倒后重立时,构件或损或失,不得已而如此。
经幢所刻5000言,字体刚劲飘逸,圆转流美,是唐代书法的上乘之作。但遍寻幢身,未发现书者姓名。据经幢上翁方纲“苏灵芝书道德经,不著名氏,故著录家皆未之及……”的题记,并对照苏灵芝所书易县的“易州铁像颂碑”、“梦真容敕碑”和现存保定莲池的“田公德政之碑”的书写风格,经幢确为苏灵芝所
书。苏灵芝(生卒年不详),武功(今陕西武功县)人,唐代书法家,玄宗时曾任登仕郎前行易州录事。其书法融二王(王羲之、王献之)、虞(世南)及诸家为一体,楷、行兼有,与当时的胡霈然、徐浩齐名,对后世有一定影响。宋代文学家兼金石学家欧阳修曾称誉他为唐代的写碑手。
唐代统治者李姓,因为与老子(李聃)同姓,尊老子为始祖,用老子“清静无为”思想来治民。高宗时追尊老子为太上玄元皇帝,玄宗时期,崇奉道教达到了鼎盛。玄宗于开元二十一年亲注老子《道德经》,颁之全国,下诏要求“士庶家藏一本,劝令习读,使知指要”。并命各州县镌刻道德经幢,供人们颂读。易县“玄宗御注道德经幢”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镌刻的。老子的《道德经》版本众多,据孟柱良《易县碑目》载:“按道德经李唐石刻本之见存于世者六———景龙、苏书御注(道德经幢)、邢州、广明、景福、周至,……而易居其三。”即唐景龙龙兴观道德经碑、唐景福二年道德经碑及此玄宗御注道德经幢,前二碑已不存。在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墓出土帛书《老子》甲本和乙本之前,易县道德经幢是校注老子《道德经》的重要资料。民国年间,经幢周围被四堵围墙圈住,建国后围墙倒塌,只剩经幢竖立。"’(1985年,河北省文物局拨专款建六角保护亭一座。最近,经国家和省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对道德经幢实施了加固、校正及保护工程,经幢上部墩接错位的块石也已按原位调整纠正过来。原来所建的保护亭因设计不合理,亭子低矮,影响经幢的整体观瞻,由河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重新设计修建了新的保护亭,由原六角形改为四角形,体量明显加大,增加了观赏性和艺术性,同时对经幢起到了“有效保护”的作用。龙兴观遗址及道德经幢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学术研究价值和书法价值,在全国现存无几的唐代经幢中是上乘之作,历来为金石界、书法界、宗教界所推崇,199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