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依据《马德里议定书》提交国际商标注册申请时的前提,即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经所属国商标局受理注册的申请。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内容必须与申请人在国内注册的商标内容完全一致,所指定使用的商品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相同或不超过原注册的商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