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关系对象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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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流关系对象指那些对于公众舆论和社会生活具有显著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的社会名人,比如政界、工商界的首脑人物,科学、教育、学术界的权威人士,文化、艺术、影视、歌坛和体育方面的明星,新闻出版界的舆论领袖等等。这类关系对象的数量有限,但社会能量很大,对公众的影响力很强,能够在社会舆论中迅速“聚焦”。通过社会名流公众进行传播工作,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与社会名流建立良好的目的在于借助社会名流的社会知名度,扩大组织对公众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强化组织的良好形象。例如健力宝集团公司聘请了被誉为“体操王子”的前国家体操队运动员李宁为总经理特别助理,主管公共关系与信息传播工作。借助于李宁在国内外体育界的崇高声誉,为这家从事运动饮料和体育用品生产经营的企业进一步开拓了海内外体育界的高层关系,进一步确立其“运动饮料王国”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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