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肢令
《残肢令》

作者:陈青云
内容预览引子
这是一把古怪的兵刃,长仅尺半,尖端作宝剑形,一边是峰利的刃口,另一边却呈锯齿形,真是古怪到极点。
通体精光雪亮,耀人眼目。
怪刃的刃身正中,赫然刻着“残肢令”三个字。
刃口的一面,锋利得可以吹毛断发,锯齿的一面,却锐利得有如野兽的森森利齿,寒气逼人。
这古怪的兵刃,却有一个恐怖的名称:“残肢令!”
“残肢令!“
——代表着——
恐怖!
残酷!
血腥!
由于“残肢令”的出现,使本来就已经扰乱不休的江湖,又加上了一层恐怖的阴影。
武林中人人自危,谈“令”色变。
凡接到“残肢令”的人,最多三日,不是双手被齐肩削去,就是双腿被齐股切去,然后被怪刃穿胸而亡。
这的确够残忍、够恐怖。
而被残杀的人,无论是两臂被削,或者是双腿被废,一律是右边齐手,左边留有齿痕,胸前穿透一孔,丝毫不爽。
“残肢令!”
震撼了整个武林,风靡了黑白两道。
作者简介台湾“鬼派天下第一人”。1962年受诸葛青云《夺魂旗》“白骨血旗”的启示,写《音容劫》之“鬼琴魔音”、《铁笛震武林》之“魔笛摧心”、《剑冢》之“掘墓人”,从此一发而不可收。虽然“走火入魔”,却大受中下阶层读者欢迎,与当年“正宗武侠泰斗”卧龙生为同一畅销级别。陈青云爱写邪魔外道、恐怖血腥、阴森鬼气。想象十分可观,但以“恨”为人生宗旨,便又降低了武侠的立意与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