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剑锋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剑锋教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现任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兼任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自1986年起多次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民事诉讼法学》、《公正与律师制度》两门课程的自学考试教学辅导工作,并多次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的命题工作。1999-2000年曾在日本新泻大学法学部任教。
潘剑锋教授的研究领域:诉讼法学、仲裁法学、公证与律师制度。著有《民事法学》、《民事诉讼原理》等作品,并曾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核心刊物及日本法学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曾荣获北京大学优秀教学奖、全国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剑锋教授的教学风格以严格著称,长期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的民事诉讼法教学工作。近年来,剑锋教授开始关注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的改进,特别提出了“死记硬背”在法学本科学习中的重要性,其开设的民事诉讼法也被称为北大法学院“最难的一门课”。
湖南科技学院教授基本情况及研究方向、主要成果:
潘剑锋:男、汉族、中共党员、教授、研究员、法学硕士。1968年2月出生,湖南永州市人,湖南省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带头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担任过零陵师专教务处师资科技科副科长、科长,湖南科技学院科研处副处长,《南方农村通讯》编辑部主任。现任湖南科技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湖南科技学院思想理论课教学部哲学教授、哲学研究员,湖南科技学院党委党校兼职教师。兼任湖南省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理事会会员,湖南省舜文化研究会会员,湖南省舜文化研究基地主要研究成员,湖南省思想政治教育基地专家,院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重要组成成员之一,中国南方农村研究所秘书。
近几年来在教育部两课指导性核心期刊《思想理论教育导刊》、《中国高教研究》、《学术交流》、《求索》、《船山学刊》等期刊上共发表学术论文国家级、省级25篇,其中核心期刊15篇,养老伦理研究方面发表学术论文12篇,多篇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撰写专著一部,参编著称二部。参与的学校第五轮教学改革、教育部资助课题、湖南省教改重点课题成果之一:《大学生创业教育》于2003年获湖南省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获永州市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两项。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1项,实现了学校国家级课题零的突破,主持省社会科学基金等省级科研课题3项,2003年和2007年相继实现了我校省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零的突破。此外,参与省部级教改和科研课题5项,参与院级教改课题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