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义务许可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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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义务许可是指许可证持有人在获得被许可的权利的同时也承担了在一定期限内必须行使该项权利的义务或责任。在附义务许可中,如果被许可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从事被许可的活动或权利,便会为此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例如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使用国有土地,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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