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生劳动省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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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生劳动省(日文:厚生労働省)隶属日本中央省厅的部门。

厚生劳动省是日本负责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的主要部门,厚生劳动省设有11个局,主要负责日本的国民健康、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提供、药品和食品安全、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弱势群体社会救助等职责。以及7个部门,在卫生领域,其涵盖了我们的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劳动社保部的医疗保险、民政部的医疗救助、国家质检总局的国境卫生检疫等部门的相关职能。这样的职能设置,可以使主管部门能够通盘考虑卫生系统的供需双方、筹资水平和费用控制、投资与成本等各方面的情况,形成整体方案。

历史:

当初是内务省管辖范围。

1938年(昭和13年)1月11日 - 根据厚生省官制(昭和13年勅令第7号)设置厚生省

1946年(昭和21年)3月1日 - 根据劳动组合法(昭和20年法律第51号)设置中央劳动委员会

1947年(昭和22年)9月1日 - 根据劳动省设置法(昭和22年法律第97号)设置劳动省

1948年(昭和23年)5月31日 - 根据引扬援护厅设置令(昭和23年政令第124号)设置厚生省的外局和引扬援护厅

1949年(昭和24年)6月1日 - 实施厚生省设置法(昭和24年法律第151号)并废除厚生省官制

1954年(昭和29年)4月1日 - 修订厚生省设置法,废除引扬援护厅

1962年(昭和37年)7月1日 - 修订厚生省设置法,设置社会保险厅

2001年(平成13年)1月6日 - 根据厚生劳动省设置法(平成11年法律第97号)设立厚生劳动省,并废除厚生省和劳动省

内部部局:

大臣官房 统计情报部 医政局 健康局 医药食品局 食品安全部 劳动基准局 安全卫生部 劳灾补偿部 勤劳者生活部 职业安定局 高龄・障害者雇用对策部 职业能力开发局 雇用均等・儿童家庭局 社会・援护局 障害保健福祉部 老健局 保险局 积金局 政策统括官2人(局长级分掌官)

所管业务:

“厚生”出自於《尚书•大禹谟》,意为使人民生活富足。社会福利与劳务,譬如医疗、卫生、福利、公积金等,都是厚生劳动省所掌管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大日本帝国陆军与海军的残留下来为处理的行政工作,譬如恩恤军人及发出军歴证明书等,由往日的厚生省所担当。

2001年1月,中央省厅从新编制,把厚生省与劳动省合并。日本的医疗、劳动政策、社会保险、公积金、旧的陆军省和海军省的残留的行政都是厚生劳动省所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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