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沃主义
属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一种方法。卡尔沃(Carlo Calvo)是一名国际法学家,曾担任过阿根廷外长。1868年,他在自己的《国际法 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提出了此著名的主张,即属于一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同该国国民有同等受到保护的权力,不应要求更大的保护。当受到任何侵害时,应依赖所在国政府解决,不应由外国人的本国出面要求任何金钱上的补偿。
卡尔沃主义的实质是维护国家主权原则,提倡外国人与本国人待遇平等的原则反对外国人特权地位,坚持国家属地管辖权的完整性。
拉丁美洲国家提出了“卡尔沃主义”,以反对大国滥用外交保护,其核心思想是外国侨民与本国人应享有同等待遇,不能享有更多的权利。
国际法上的不法行为如:【科孚海峡案】英国—阿尔巴尼亚
“卡尔沃条款”,现今国际法学界公认,即使外国人在契约中作了不请求本国保护的承诺,它也不能禁止外国人的本国行使外交保护权,因为该权利应由国家自由裁量行使。 事实上,该条款也不是旨在反对外国人的本国正当行使外交保护权,而是旨在限制外国人倚仗本国的外交压力,藐视当地法院和法律,满足其过分要求的行为。
拉美国家也承认在构成“司法拒绝”的情况下,外交保护是允许的。
因此,卡尔沃主义的积极意义基本上为国际社会所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