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指与人类生存、发展活动相关的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处于良好的状况或未遭受不可恢复的破坏.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生产,生活,技术层面的环境安全;另一方面是社会,政治,国际层面的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的概念:将环境安全分为生产技术性的环境安全和社会政治性的环境安全两类,认为广义的环境安全是指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处于一种不受污染和破坏的安全状态,或者说人类和世界处于一种不受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危害的良好状态,它表示自然生态环境和人类生态意义上的生存和发展的风险大小.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环境安全的概念:将环境安全分为生产技术性的环境安全和社会政治性的环境安全两类,认为广义的环境安全是指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处于一种不受污染和破坏的安全状态,或者说人类和世界处于一种不受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危害的良好状态,它表示自然生态环境和人类生态意义上的生存和发展的风险大小.
我国现行的环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设备设施布局
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 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
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
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
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
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
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衡可靠。
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4、工件材料等应堆放整齐,高度不许超过2米,高比宽不大于2比1。
三、生产区域地面状态
1、车间安全通道应以醒目的划线界定。
2、.车间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车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8米。
3、保证通道畅通,不得堵塞或侵占。
4、为生产设置的坑、壕、池等应有牢固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
5、作业场所的工业垃圾、污油、污水及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6、人行道及空地应平坦,无绊脚物。如有绊脚物应设醒目标志或防护措施。
四、防尘、防毒(含物理因素)设备设施
1、防尘防毒设备应完好,能正常运转、排尘排毒效果好。
2、主管道和支管道应无破裂、泄漏。
3、集尘(毒)风罩应完好、有效。
4、闸板应灵活可靠,无破损。
5、滤料(或元件)及时清洗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6、不产生严重的二次扬尘(毒)。
7、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合格率指标应按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考核。
8、电离辐射、微波和高温等物理因素作业点的防护设施及操作者防护用品应完好,符合标准。
五、工业噪声
1、和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2、对产生噪声的和产过程和设备,工艺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3、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工程项目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评审。没有评审或评审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现有场所见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生产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未达标前,可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职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