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议案
人大代表议案概念人大代表议案是指各级人大在举行会议的时候,法定的代表人数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的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议案必须有案由、案据和解决问题的方案。
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提的应该叫议案(政协委员的才叫提案)。
议案是具备提议案的法定资格或符合法定联名人数的代表人大代表向国家权力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事原案,也可以说,议案是讨论、解决某一问题的办法、措施、意见和方案。
简单说一说议案的形成条件,这可能会有所帮助:
议案要具备的条件一般地说,形成一个议案要具备三个条件:
1、从提出议案的主体来说,要具备提议案的法定资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联名人数。比如,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具有提议案资格的机关或部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这些机构或部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此外,一个代表团 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也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上,大会主席团、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人民政府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范围内的议案。同时,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上联名,也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2、从议案的内容来说,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 围内。如果属于政府工作方面的事情,则不应以议案形式提出,而要用建议、批评和意见形式去提出。实践中,由于"属于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内容不易把握,因而每年召开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都有数量相当多的议案实际上是属于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因此,每次大会上经过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都要把人大代表提出的很多议案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去处理。
3、从议案提出的时间来看,所提议案必须符合法定时间要求。之所以要规定一个议案截止时间,这是因为:一是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会期比较短,而且一般每年只开一次。二是我们的各级人大的人大代表人数多,提出的议案更多,这么多的议案都要在大会会期间处理完毕,时间是十分紧促的,因此必须有一个提议案的截止时间的规定,以便在大会期间能把议案处理完毕,分交各专门委员会去审议。
以上三个条件,是对议案的最基本要求,工作中习惯称为“硬件”。此外,对于议案还要有书写格式上的要求,即每个议案要有案由、案据和方案,不能光列一个题目,提一个要求,特别是所提的是法律案,还应当附有法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