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积福

刘积福,1949年7月生,江西吉安人。196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8.02-1971.04 解放军83师汽车连战士、班长、排长;
1971.04-1974.11 解放军83师后勤部政治处干事;
1974.11-1978.09 解放军83师汽车连副指导员;
1978.09-1979.10 江西省吉安地区卫生防疫站干部;
1979.10-1986.05 江西省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期间:1983.09-1985.07 江西省委党校学习);
1986.05-1987.09 江西省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1987.09-1989.12 江西省井冈山市(县)委副书记、市长;1989.12-1991.08 江西省井冈山市(县)委书记(期间:1990.09-1992.06 省委候补委员);
1991.08-1995.04 江西省吉安地委委员(副厅级)、吉安市(县)委书记(期间:1992.06-1995.06 省委委员);
1995.04-1998.02 江西省宜春地委副书记(期间:1996.09-1998.07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学习毕业 1997.09-1998.01 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1998.02-2001.12 江西省九江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1998.11-2000.11 在职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研究生课程进修);
2001.12-2002.04 江西省九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2.04-2005.06江西省九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九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5.06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