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共同语
民族共同语是民族内部共同用来交际的语言,是识别一个独立民族的主要标志之一。
汉民族共同语的产生年代还不能说得很确切,最晚在上古的夏商周和春秋时期就产生了。当时的民族共同语叫“雅言”,主要流行于黄河流域,《诗经》的语言就是雅言,《左传》、《孟子》中都有一些用雅言解释方言的例子。我国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孔子是春秋时期的鲁国人,他有弟子三千,分别来自四面八方,其语言各异。孔子讲学时就用雅言而不用鲁国方言,我们可以说孔子是推广民族共同语的先驱。
汉代的民族共同语叫“通语”,也叫做“凡语”、“凡通语”或“通名”,西汉扬雄编著的《方言》就是用当时的民族共同语“通语”来解释各地的方言的,这是我国第一部方言著作。隋、唐时代,人们做诗词、写文章非常注意“正音”,因此很多韵书应运而生。韵书的出现,“正音”风气的盛行,都在客观上起到了推行民族共同语的作用。元代的民族共同语叫“天下通语”,周德清的《中原音韵》记录的就是当时的民族共同语。
明清时代的汉民族共同语叫“官话”。“官话”最早用于官场,后来也流行于民间。老百姓也以会讲官话为荣,因为人们认为讲官话代表着一个人的身份和地位。民国时期汉民族共同语叫“国语”。新中国成立后汉民族共同语叫“普通话”。
汉民族共同语和各个方言都来源于上古汉语,同出一源。汉民族共同语是在某一个方言的基础上形成的,咱们的汉民族共同语就是在北方方言的基础上形成的。
普通话已于1982年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从此,普通话具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成为全国通用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