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春

中共山东省烟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男,1957年6月12日生,山东寿光人。1976年7月6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18日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74年06月历任山东省垦利县西宋乡大三合村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公社团委副书记;
1976年12月任垦利县委工作队组长;
1978年03月任西宋公社团委书记;
1978年10月任共青团垦利县委干事;
1980年06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委干事,副科级干事;
1984年08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间:1984年10月至1987年7月在曲阜师范大学函授中文系大专班学习);
1987年09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其间:1989年10月至1991年4月挂职任博兴县委副书记,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在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2年09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其间:1995年3月至7月在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1995年9月至1997年12月在山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年12月任德州市委副书记;
2001年01月任德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1年02月当选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年03月任烟台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年10月任烟台市委书记;
2007年01月任烟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