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林
1.山东省滕州市委书记

王忠林,男,汉族,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人,现任滕州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兼任枣庄市委常委﹙副厅级﹚
滕州是枣庄的县级市,当王忠林同志接受任命时,枣庄组织部长蒋英建对其评价如下:
王忠林同志综合素质好,学历层次高,年轻有活力,思想观念新,开拓创新意识强;经过多岗位锻炼,领导经验丰富,思维敏捷,思路开阔,组织领导协调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节奏快、效率高,抓工作力度大,处事果断,作风务实,政绩突出;为人坦诚,廉洁自律,社会形象好,群众威信高。市委认为,忠林同志是担任滕州市委书记的合适人选。相信忠林同志到滕州之后,会与同志们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奋工作,使滕州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006年12月12日——滕州市委委员、常委、书记,某预备役炮兵团第一政委,市委党校校长,枣庄市委常委
2.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主任男,1956年3月生,汉族,河北省迁西县人,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班毕业,
1973年12月,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林场生产队员、代课教师、林业局团委干事。
1983年07月,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党办秘书、副主任、林场党总支副书记。
1986年08月,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党委常委、宣传部长、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体改委主任、政研室主任。
1988年05月,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副局长。
1989年12月,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党委副书记。
1992年06月,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党委书记。
1993年10月,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5年05月,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局长。
1997年01月,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助理巡视员兼苇河林业局局长。
1997年08月,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助理巡视员。
1997年11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常委、林管局副局长。
1999年12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
2003年12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
2008年04月,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主任。
3.黑龙江省绥阳林业局高级工程师男,1929年11月15日生,山东省莱阳市人。1950年参加森业工作,现任黑龙江省绥阳林业局高级工程师。1958年在黄松林场任工段长时,引进无动力空回索道、铁木轨乎车及无动力自动回空平车集材,创造捆木器开闭器,提高集材效率。1961年针对林场运材公路坡度陡的难点,提出改线建议,缩短公路里程0.5公里,节省投资3.5 万元。1962年实行油锯伐木,主办两期油锯手训练班 ,培训油锯手50人。1963年创造单杠、单萦集材法,代替拖拉机爬犁集材,提高集村效率2倍多,节省爬犁制作费用1.4万元。1964年 实行原条运输,利用原木拖车改制原条拖车,引时单杆缆索进行装车、卸车、归楞作业,解决了没有拖车、没有桥吊不能生产的困难,节省投资6万元。1966年创造移动式架杆装车机,解决了楞场分散、移动架杆频繁的困难,取消了人力装车作业。1968年提出改建闹枝沟公路为太平川公咱的建议 ,缩短公路修建里程1公里,节省投资6.3 万元。1970年在贮木场实行缆索卸车、导链选 材的设计和施工, 代替过去人力卸车及平车选材,使贮木场实现机械化生产。1980年针对原木生产量增加、小径木材多的物点,利用原有货车拖斗车改装小吨 位运材车轮挂车,提高运输效率70%,降低成本17%。1984年获林业部“林业科技推广工作者”称号,1989年获牡丹江林业管理局“1987—1989年优秀调度员”称号。撰写了“浅谈运材汽车的日间保养”一文,获绥阳林业局科技二等奖。
4.四川省成都市副市长,青羊区委书记

男,1958年10月生,山西阳城人。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学习简历
1976.08—1978.10, 温江县三圣公社知青;
1978.10—1981.07, 成都师范专科学校数学系学习;
1995.09—1998.06, 在四川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2.02—2002.07, 在中央党校第四期县委书记班学习;
任职简历
1981.07—1981.11, 崇庆县教育局工作;
1981.11—1982.09, 崇庆县文化局工作;
1982.09—1985.01, 崇庆县委研究室干事;
1985.01—1987.01, 崇庆县委办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访办主任、档案局局长、党史办主任、机要科长;
1987.01—1990.02, 崇庆县委办主任、机关总支书记、机要科长;
1990.02—1992.05, 崇庆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2.05—1995.09, 共青团成都市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1995.09—1997.02, 共青团成都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7.02—1997.09, 共青团成都市委书记、党组书记,新津县委常务副书记(主持新津县委工作);
1997.09—1997.12, 新津县委书记;
1997.12—1998.01, 新津县委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1998.01—2001.06, 新津县委书记、县长
2001.06—2002.12, 新津县委书记
2002.12—2003.10, 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
2003.10—2006.12, 成都市青羊区委书记;
2006.12—2007.12, 成都市青羊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12—2008.01, 成都市青羊区委书记;
2008.01—, 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青羊区委书记。
团中央第十三届中央委员,
四川省第七、八、九次党代会代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第九、十一届成都市委委员,成都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成都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成都市第十三、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