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环境
人们把围绕行政管理主体并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客观因素的总和,称之为行政环境。
行政环境是行政系统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外部条件的总和。这些条件有精神的、物质的;有有形的、无形的;有自然界的、社会界的。总之,凡是作用于行政系统、并为行政系统反作用所影响的条件和因素,都可能属于行政环境的范围。
行政环境是行政系统存在和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但其不同组成部分对行政系统的作用是各不相同的,在方向上、力度上和时效上,行政环境各部分对于行政系统的作用都不是、也不可能是同等的、均衡的、始终如一的。
行政环境的分类,按照不同的划分方式可分为:
国内行政环境;国外行政环境。
社会行政环境;自然行政环境;社会行政环境可分为:1经济环境;2政治环境;3文化环境;4人口、民族、历史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