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资金职能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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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信托机构通过办理自身业务所起到的融资及金融服务职能。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伴随着货币资金的融通。

融通资金职能是指信托业作为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身就赋有调剂资金余缺之功能,并作为信用中介为一国经济建设筹集资金,调剂供求。由于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财产有相当一部分以货币资金形态存在,因此对这些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就必然伴随着货币资金的融通。表面上看信托业的这一功能与信贷相似,但实则有质的区别:在融资对象上信托既融资又融物;在信用关系上信托体现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多边关系;在融资形式上实现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而在信用形式上信托成为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的结合点。

融通资金的职能是通过保险人的资产业务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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