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以其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根据中国宪法规定,其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旗)。在民族自治区域内,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不仅行使宪法赋予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还依法行使自治权,即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以其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根据中国宪法规定,其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旗)。在民族自治区域内,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不仅行使宪法赋予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还依法行使自治权,即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