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命令权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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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为避免国家或人民遭遇紧急危难或应付财政经济上重大变故,得经行政院会议之决议发布紧急命令,为必要之处置.但须於发布命令后十天之内提交立法院追认,如立法院不同意时,该紧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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