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明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13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内明:佛教以三藏十二部教法为内明,己是佛陀及其弟子所说的一切佛法。

【内明】

(梵adhya^tma-vidya^,藏nan%-gi rig-pa)

五明之一。指有关佛所说的因果之理的教学,又称内术、内明处。通常以之为‘佛学’、‘佛法’之同义语。《大唐西域记》卷二云(大正51·876c)︰‘内明,究畅五乘因果妙理。’

《菩萨善戒经》卷三云(大正30·976c)︰‘内术者,谓十二部经,菩萨摩诃萨为二事故,求十二部经,一者知因果,二者作业不失不作不受。’《瑜伽师地论》卷三十八云(大正30·500c)︰‘诸佛语言名内明论(中略),谓内明论略二相转,一者显示正因果相,二者显示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相。’即以说示五乘因果及已作不失、未作不得之理的诸佛语言为内明。

《瑜伽师地论》卷十三谓,内明有事施设建立相、想差别施设建立相、摄圣教义相、佛教所应知处相等四种相。

按︰梵语adhya^tma-vidya^的原义为有关至上神我的学问,即指与声明、工巧岩外在学艺不同领域的形而上学的思索,因此佛教教徒以佛之教法为内明,而外道婆罗门教徒亦各自称其所宗为内明。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