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开始正式执业,曾办理过各类民商、经济、行政及刑事案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于律师曾经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国际租赁公司、广东太古可口可乐公司、广东南方通讯集团公司、广州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信息中心、广州添利电子有限公司、盟迪(中国)工业包装公司等几十家企业提供过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拥有良好的声誉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