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偶婚制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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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偶婚”。一个男子与一个女子相对稳定地互为性伴侣的婚姻形态。产生和存在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中间形式。随着原始社会的发展,排除血亲通婚的禁例越来越严格,终于摈弃了任何形式的群婚制,代之以对偶婚制。对偶婚虽然具有相对稳定的性质,但并不是男女双方的牢固结合,很容为男女双方或一方所破坏。对偶家庭也很脆弱,在氏族公有制的基础上,它是不可能脱离氏族而独立存在的。对偶婚和对偶家庭仍以女子为中心,成婚后定居于女方氏族,所生子女是母方氏族的成员而不是父氏族的成员。对偶婚制的形成引起了一系列重要的后果。过去在群婚制下只能判明谁是子女的生母,现在谁是子女的生父一般说来也是能够确定的了。这就从血缘结构上为父亲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产生准备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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