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分立
是指一个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部分资产或营业进行分离,另设一个或数个新的公司或分支机构,原有公司继续存在的公司分立形式。
从广义上看,公司派生分立,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将原公司划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独立,且都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主体,同时,对原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明确的划分,然后由彼此的各公司按照分立协议,分别承受各自应承受的部分;另一种是将原公司划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对独立,但具有同一法人资格的法律主体,对原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只进行必要的划分,表面上对原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是由原公司和新设公司按照公司分立协议分别承受,实质上原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是由原公司和新设公司共同承受。从狭义上看,公司派生分立仅指以第一种方式进行的公司分立。我国《公司法》规范的是狭义上的公司派生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