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春

刘延春 男,1953年10月4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敦化市人。先后在吉林大学、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学习,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1996年4月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学位。1971年3月于大石头林业局参加工作,历任大石头林业局黎明林场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延边林业企业党委组织部干事、副部长、敦化林业局党委书记、省林业厅计划处处长、干部处副处长、林业经销公司经理兼书记、1991年4月任林业厅政治部主任、副厅长 。
197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林业局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吉林省敦化林业局党委书记、吉林省林业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吉林省林业厅政治部主任、吉林省林业厅副厅长等职。2000年5月,任吉林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吉林林学会理事长,吉林省荒漠化治理基金会会长,中国林业经济学会理事。主持林业厅全面工作,分管发展计划处(退耕还林办公室)、财务处、质检监督站3个处室。
吉林省劳动模范,首届中国改革十大新闻人物、联合国第十六届国际科学与和平周特别贡献奖、中韩荒漠化防治国际研讨会特等奖获得者。
出版的著作和发表的文章主要有:《关于生态文明的几点思考》、《生态草--荒漠化治理的有效途径》、《全面完整地保护好人类自然遗产--吉林龙湾》、《生态与振兴须同行》、《长春--北方第一座森林城》、《采育结合是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有效途径--对汪清林业局森林经营工作的几点思考》、《人类社会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生态文明时代》、《治理荒漠化基金大有可为》、《把<决定>精神谱写在吉林大地上》、《实践三个代表》、《生态草建设指南》、《坚持生态与产业并重全面实施区域林业发展战略》、《论生态效益林业的发展与协调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