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环

高环,女,汉族,1965年1月生,籍贯黑龙江省讷河市,出生于黑龙江伊春市,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专业技术职务为教授,东北林业大学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农学学士,东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法学学士,东北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农林经济管理硕士,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农林经济管理学博士。
现任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负责纪检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主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工作。分管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总工会、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归国华侨联合会、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联系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齐齐哈尔市委员会,联系各民主党派及市工商业联合会。
1982年9月-1986年7月,东北林业大学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学生;
1986年7月-1993年9月,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政治辅导员、团委书记;
1993年9月-1996年1月,东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攻读第二学士学位(1995.09-1995.12中央党校林业行业青年干部班学习);
1996年1月-1998年4月,东北林业大学团委书记兼学生处副处长(副处级);
1998年4月-1999年6月,东北林业大学团委书记(正处级);
1999年6月-2001年7月,东北林业大学党委学工部部长兼学生处处长、团委书记(副教授)(1998.03-2001.06东北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获硕士学位);
2001年7月-2005年8月,团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2001.03-2004.06东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获博士学位);
2005年8月-2008年1月,团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8年1月起,任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